关于召开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年报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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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经发办(统计中心),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了贯彻省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年报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年报和2021年定期报表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统计年报会议及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乡镇(街道)经发办(统计中心)和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统计负责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人员。 二、会议内容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 2.传达省、温州市统计局工业、能源、科技、工业品价格、劳动工资、投资等专业统计年报会议精神,部署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3.布置2021年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 三、会议时间和地址 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19日之间,分七期进行,每期一天。各期参加对象和会议地址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在会议前14天内应无新冠肺炎疑似状况、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请参会人员自带疫情防护用品,路途及会议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请各乡镇(街道)经发办(统计中心)和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做好本辖区内企业的会议通知工作。 业务联系人:胡林锋 61880336 吴乐超 61880337 吴伟特 61880337 尚瞬婷 61880336
附件:2020年规上工业统计会议分期安排表
乐清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规上工业统计会议分期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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