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乐清市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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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根据《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乐委办〔2009〕36号)和乐清市2020春季农业信息中土地流转补助政策,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0年新增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统一交易流转的、且连片流转土地在20亩以上、期限5年以上的村。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提出申报,并提供《乐清市2020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统一流转奖补资金申报表》、乐清市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以及《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复印件; (二)乡镇(街道)对申报的村土地流转情况组织调查初审(包括合同、鉴证书复核,到村、到户调查核实等),审核合格后要在乡镇、街道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乡镇(街道)审核,符合条件的,统一上报。 三、 申报要求 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数据和有关资料真实性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助,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所在乡镇(街道)申报项目资格,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申报时间 请各乡镇(街道)于2020年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附《乐清市2020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申报表》、《乐清市2020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统一流转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土地流转合同和《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复印件等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徐未处,联系电话61880770,15068292075。 附件:1.乐清市2020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统一流转奖补资金申报表 2.乐清市2020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统一流转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2020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统一流转奖补资金申报表
附件2 乐清市2020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统一流转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负责人: 填表人: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印发 乐农〔2020〕273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乐清市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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