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档案馆关于暂停提供档案对外利用服务的通告
|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浙档发〔2020〕1号)文件精神,乐清市档案馆决定即日起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馆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接待和窗口现场查档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近期需要查阅档案的市民,可通过微信“掌上查档”程序查阅档案,选择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特殊情况确需现场查阅的,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577-61882700。 敬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并予以理解支持!
乐清市档案馆 2020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