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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2- 21 17 : 58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政办机〔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7+X个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乐清市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徐建兵

副组长:叶伟琼、赵明皓、郑巨化、吴振弟、王东、徐海严

成  员: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两个健康”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销联社、市海关办事处、市供电局、市人行、市银保监管组、市总工会、市侨联、市工商联、电信乐清分公司、移动乐清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二、7+X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牵头领导:叶伟琼

组    长:陈汉存(市府办)

副 组 长:朱小龙(市府办)、吴健(市府办)、蔡谷(市府办)、汤建鹏(市发改局)、丁加力(市经信局)、黄道忠(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府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两个健康”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府办,抽调专班实体化办公。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温州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起草;分析研判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超前准备工作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负责企业复工复产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新建152项目梳理及老旧厂房项目复工有关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络 员:陆琪(市府办),联系电话:15957733111。

(二)工业和外贸服务组

牵头领导:郑巨化

组    长:蔡谷(市府办)、丁加力(市经信局)

副 组 长:干方红(市经信局)、王盛瑜(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府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局、市海关办事处、市人行、市银保监管组、市总工会、电信乐清分公司、移动乐清分公司,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抽调专班实体化办公。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工业和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分析研判、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惠企政策落实工作;负责推进“三服务”“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做好工业企业员工返程信息排摸、人员名单核对、返程服务管理,健康码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好市外企业员工回乐的管控措施和交通保障工作,做好市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信息联动共享工作;协调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要素、物资运输等工作,负责企业复工复产融资对接工作,负责提供企业外贸出口风险、企业劳资纠纷等问题咨询服务;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络 员:朱力(市经信局),联系电话:18858771718。

(三)服务业服务组

牵头领导:徐海严

组    长:朱小龙(市府办)、黄道忠(市商务局)、叶志吉(市市场监管局)

副 组 长:杨震锋(市发改局)、徐旭(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市府办、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市税务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供电局、市人行、市银保监管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并根据需要增加抽调人员实体化办公。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服务业企业和个体户复工复产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分析研判、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分行业提供业务咨询、指导服务;协调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要素、物资运输等工作,负责企业复工复产融资对接工作,负责提供企业劳资纠纷、涉旅企业纠纷等问题咨询服务;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络 员:叶又(市商务局),联系电话:13989776668。

(四)农业服务组

牵头领导:吴振弟

组    长:周文中(市府办)、章显岳(市农业农村局)

副 组 长:张柳(市农业农村局)、徐雷(市供销联社)

责任部门:市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银保监管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涉农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分析研判、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分行业提供业务咨询、指导服务;负责提供企业劳资纠纷、涉旅企业纠纷等问题咨询服务;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络 员:徐再东(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5057507234。

(五)项目工程建设服务组

牵头领导:叶伟琼

组    长:吴健(市府办)、杨建光(市住建局)

副 组 长:杨晓阳(市发改局)、叶献阳(市住建局)、李大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市府办、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抽调专班实体化办公。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水利、交通、房建、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分析研判、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分行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负责提供企业劳资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等问题咨询服务;督促各项目施工工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络 员:赵林喜(市住建局),联系电话:13968799522。

(六)企业用工保障组

牵头领导:王东

组    长:方励明(市人力社保局)

副 组 长:陈伟明(市人力社保局)

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工商联。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招聘管理,协助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行人员健康码管理;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等相关问题;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络 员:陈半雨(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13905871368。

(七)安全保障组

牵头领导:叶伟琼

组    长:林金乐(市应急管理局)、叶衍蕾(市消防救援大队)

副 组 长:蔡阳(市卫健局)、黄章浩(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市府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企业复工安全生产保障监督;负责落实返岗员工“三色”管理措施督查;强化企业厂房、食堂、宿舍、出租房等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监督管理,指导建立出租房分级分层管理制度、人员信息比对制度、住所监管制度;负责企业复工重点物流运输保障,落实企业卫生监督员机制,负责落实企业防疫工作督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 络 员:何腾(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13968798566。

(八)“X”专项工作组

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管控组、宣传组、应急物资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维稳组、督查组视工作需要,纳入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协同体系,切实强化交通管控举措,协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每日会商机制。每日召开专项工作组会商会议,研究落实国家、省、温州市决策部署,对全市各类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视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班成员单位会议。

(二)问题收集协调机制。专班成员单位要注重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当日梳理的一般性问题由各组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复杂问题由综合协调组牵头每日定期协调,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并抓好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定期监测机制。将以规上工业复工复产情况、规上(限上)服务业复工复产情况、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市级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情况、企业复工的电力指数为基础,研究编制企业复工综合指数,为各乡镇(街道)及时预判复工复产风险状况。

(四)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协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管控组、宣传组、应急物资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维稳组、督查组视工作需要,纳入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协同体系,强化工作合力。

附件:各行业企业对应牵头主管部门清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行业企业对应牵头主管部门清单

1.工业、软件信息服务企业:市经信局

2.科技服务企业(含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载体运营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市科技局

3.教育服务企业(含培训机构):市教育局

4.娱乐行业企业(含KTV、酒吧、洗浴业等)、安保企业: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

5.法律服务企业:市司法局

6.家政服务企业(含职业培训、家政月嫂等):市人力社保局

7.房建、市政类重大项目、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含房产开发、设计监理、装饰装修、物业服务、中介服务等):市住建局

8.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企业(含汽车销售维修等):市交通运输局

9.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市水利局

10.涉农企业:市农业农村局

11.外贸企业、批零住餐企业(含星级以下酒店、小型超市企业、堂食餐饮企业等):市商务局

12.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含广告传媒等)、星级酒店、电影院: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

13.卫生服务企业(含民营医院、美容医院、诊所等):市卫健局

14.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电梯维保企业、检验检测企业、药店:市市场监管局

15.金融服务企业: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银保监管组

16.市政绿化企业(含保洁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7.快递服务企业、其他服务业企业:市发改局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发

乐政办机〔2020〕1号 关于建立乐清市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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