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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新冠肺炎康复者首捐血浆

发布日期: 2020- 02- 24 14 : 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汤琴 郑露露 通讯员 叶艳丽)2月22日下午,清江的王先生(化名)来到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献血服务点,挽起袖子,成功捐献了200ml血浆。“真没想到,还可以用这种方式帮助别人。”王先生开心地说。他是乐清首位捐献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

王先生说,他是在武汉经商的乐清人,年前回乐,1月22日到乐清市人民医院就诊,并告知自己从武汉回来,有疑似症状。1月23日,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经过精心治疗,2月6日,王先生治愈出院。

“我在住院期间,病情比较平稳,医护人员对我的照顾很细致,出院回家后的这段时间,一直在家休养为主,身体状况不错。”王先生说,22日中午,他接到了乐清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的电话,回访了身体状况,通过健康评估后,并向其咨询是否愿意捐献血浆,帮助抢救重症患者。王先生听完医生的科普后,立即同意捐献血浆。

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明确提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并就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目前尚没有特效药和疫苗的前提下,恢复期血浆治疗是新冠肺炎危重患者抢救的有效手段之一。恢复期血浆捐献将通过血液成分单采机进行采集,每次采集血浆量为200-400毫升。所有采集都是通过一次性耗材进行的,保证采集的安全性。通过这样成分献血方式采集的血浆,采集过程需要40分钟左右,康复者的下次献血间隔期和通常血小板捐献间隔期一样,均为14天。临床医生将对康复者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康复者可参与捐献血浆。

乐清市血站工作人员介绍,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治愈2周后,年龄在18-55周岁,无经血传播疾病,满足常规献血条件,就可以参与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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