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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

发布日期: 2020- 03- 10 15 : 40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乐清市支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行、局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全融改革三项任务,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提升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水平。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落实温州中心支局关于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八项措施,进一步提升乐清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方便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乐清市支局与市商务局、温州海关驻乐清办事处联合搭建企业业务办理渠道,企业至商务局申请办理业务即可一次性办结商务局、海关、外汇局所有业务。与市商务局构建开通“外贸一证通”平台,从2018年8月开始,企业向市商务局申请业务,市商务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平台提交企业申请资料,国家外汇管理局乐清市支局受理办结业务,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同时,根据省分局的统一部署,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企业可直接通过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外汇局相关业务。与商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早提供前期外汇政策咨询服务,及时了解辖内企业投资动态。从项目入手,信息共享,建立台账,方便及时的跟踪与监测。

企业分类管理

每月开展对重点监测企业的监测分析并做好监测记录,对总量差额较大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全年共开展现场核查企业35家,专项核查3家。强化分类管理,将2家企业列为B类,注销名录2家。同时做好跟踪B、C类企业的后续经营情况和到期评估工作。

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监管

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宣传活动。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尽量减少汇率波动给进出口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引导涉外企业更好地运用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各类金融工具稳定盈利能力。4月26日,在国际大酒店举办了涉外企业汇率避险暨跨境人民币宣讲会,邀请150余家企业参加。同时还利用中国电器文化节、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进行外汇知识宣传。推介跨境人民币产品,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乐清市支局宣传和引导下,德力西、金洋集装箱、溯科电气等企业使用人民币汇出利润,汇出利润合计4.34亿元,节省汇兑成本近86.80万元。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考核,推动银行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乐清市跨境人民币业务劳动竞赛活动,对各银行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和 RCPMIS系统数据报送质量这两项内容进行考核及综合评分,并按月通报各行得分情况,考核结果最终将纳入年度考核。通过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劳动竞赛活动,各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业务量明显增长。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与外汇业务进行联合监测。将跨境人民币业务落实到每个岗位,加强与反洗钱部门沟通联动,进一步提升本外币协同监管,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结合乐清辖区内FDI、ODI企业往年申报的实际情况,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指导业务操作,督促企业加快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进度,及时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审核,保证数据质量。2018年,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企业完成审报75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企业完成审报29家,完成率100%。

中资企业借外债引导

要求外汇指定银行有针对性地选取资产状况较好且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中资企业借用外债相关政策宣传,并指出中资企业借用外债在融资成本、政策审批、资金使用方面的优势与便利。同时与相关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沟通并进行业务指导,推进乐清中资企业借外债业务的发展。全年共签约外债登记9笔,签约金额4170.34万美元。为乐清企业拓宽辖内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每半年度通报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情况,对申报质量情况进行排名。开展国际收支非现场核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外汇指定银行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差错数据和上级的要求反馈到外汇指定银行申报人员,要求及时修改。参加温州市中心支局开展的“申报微课大家讲”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案例”竞赛活动。加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现场核查力度。2018年,核查4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1家企业进行贸易信贷调查,对1家银行进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申报业务及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发出监管意见书。加强个人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2家法人机构根据总局的要求做好个人银行卡境外交易数据信息的报送工作,按时暂停超年度额度提取现金的个人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确保辖内法人机构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外汇监督管理

加强经常项目核查力度。为监督银行落实展业原则和内控管理要求,规范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业务行为,防范银行资金脱实向虚,加大货物贸易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经常项下外汇业务专项核查,按月监测分析,提高非现场核查频度,按月及时上报事中事后核查表。全年对35家企业发放现场核查通知书,对2家企业降为B类管理,注销名录2家。加强对异常主体的梳选和核查,利用监测系统,对贸易融资开展非现场专项核查,对3家企业发放专项核查通知书,并及时将专项核查情况上报上级局。对违规银行进行立案查处。根据非现场核查情况,对分别违规办理进口项下付汇业务和违反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行为的2家银行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做好案件移交及协助侦办工作。根据总局下发的可疑线索,经非现场监测,理清相关交易情况,发现地下钱庄非法经营可疑线索,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移交公安机关。为加快案件侦办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督促相关银行及时为公安部门提供有关交易数据。2018年,一地下钱庄非法经营可疑线索由乐清市公安局移交温州市公安局并案侦查。做好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事项涉嫌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涉案的4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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