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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发布日期: 2020- 03- 11 15 :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法治宣传


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顺利通过温州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以“宪法宣讲乐清行”为主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全市性宪法宣传活动。制作“我与宪法”微视频和“七五”普法中期宣传片,联合市委法治办、乐清日报社等部门,举办“全城读宪法”主题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利用乐清市法治演播基地举办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借助《乐清市法律服务之窗》电视栏目开展典型案例释法、律师“以案释法”和“小清说法”等工作,增强普法活力。深化“小清说法”和“普法亮眼”项目,开展特色普法,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以乐清“普法亮眼·护航青春”项目为雏形的温州市“普法亮眼·护航青春”青少年法治宣传“十百千”工程被评为2018年度浙江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推进法治文化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托“一体两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开展“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创建,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水平。2018年度新创温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按要求创建32个“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


法律服务


开展法律服务“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全年组织律师走访企业1008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78次。对500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72份,帮助企业解决涉法困难问题36个。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立乐清市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年全市共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项活动105场,新增企业法律顾问84家,研发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产品6个,开展法律帮扶小微企业活动32场次,受惠企业233家。与32家商(协)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企业会诊等为商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76件(次)以上。创新律师调解工作新模式。4月,全市3家律师所(联英所、嘉瑞成所、天经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联合法院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乐法〔2018〕50号),在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全年律师调解案件105件。出台《乐清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代理工作指导规范》,指导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全年办理各类涉黑案件63件(法律援助40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柳市镇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公证窗口,延伸公证服务半径。推进“互联网+公证”建设,打通线上线下两个体系,充分发挥“公证云”大数据存证系统的作用,服务涉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电子数据保管存证。2018年,公证处网上存证389件,网上办证145件。拓展创新公证参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金融改革、“一带一路”等工作,深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全年办理涉“一带一路”相关公证42件,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140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6122件。


法律援助


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市2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962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点。6月,温州医科大司法鉴定乐清服务站设立,接待司法鉴定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现场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15起,司法鉴定在线预约10人。紧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高服务水平。2018年共派员听庭50次,组织由两代表一委员组成的志愿者听庭2次,案件回访43件,开展案件第三方质量评估,援助已结案件100%评估。通过与劳动监察大队、看守所的积极沟通,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成立重大刑事案件人才库,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服务。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讨薪提供绿色通道。2018年成功化解农民工讨薪案件约480起,涉及金额800余万元。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8件,其中民事案件562件,刑事案件996件,法院通知援助案件555件,律师指派率100%,通过乡镇(街道)工作站申请的607件,通过看守所初审的刑事案件132件,通过律师事务所工作站初审案件19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5198人次。


矫正帮教


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任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排查重点人员42名,其中排查出涉枪、涉暴等重点服刑人员18名,全部落实责任人和监管措施,定期召开动态情况分析研判,对重点人员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落实定位手机、电子腕带双管控措施。联合检察院等部门对15个司法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交叉检查,以季度督察考核形式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巡查制度,由专人每天开展社区矫正系统的网上巡查和督查督办工作,确保系统报警、提示等事项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全年共巡查处理定位手机关停机、逾期报到等各类信息972人次。开展社区矫正修心教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宪法、学技能、学传统文化等。全年各司法所共组织各类集中学习教育237次,开展法治教育128场,各类社区服务80次,累计教育社区服刑人员8170人次。健全社区矫正中心执法、教育、管理“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落实“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社区矫正科、社会组织”三入驻。加强监地衔接工作,打造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共开展7次监地远程亲情视频会见。建立了18个极具地方特色的村镇帮扶教育基地,并将修心教育活动、“两个八小时”、心理矫治等工作向村镇帮扶教育基地延伸。全年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27名,期满解除346名,实际在册936名,其中缓刑780名,假释115名,暂予监外执行41名。组织新增对象集中教育训诫727人次,警告82人次,提请治安处罚1人次,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及收监执行20人次,延长暂予监外执行7人次,迁居56人次。


人民调解


2018年,乐清市调解案件15907件,调解成功15803件(同比增长14.7%),协议涉及金额3.75亿元。年末,全市有村级人民调解组织962个,村级连片调委会64个,重点村调委会132个,自然村调解小组627个,实现村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年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6442件,同比增加29.46%,村居案件占比47.33%,村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率98.34%。做好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乐清市人民调委会和乐清市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于3月进驻浙江法网,实现网上预约、网下调解,到5月底网上预约调解在全市铺开,全年共收到网上申请调解86件,全部成功调解。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化解,6月8日,乐清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乐清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建立乡镇(街道)联调中心25个,乡镇(街道)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25个。做好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累计调解信访案件101件,其中调解成功88件,导入法治轨道13件。推进人民调解服务营商环境,新建乐清湾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乐清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乐清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乐清智能电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3家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纠纷432起,成功调解430件。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未发现和调解恶性涉恶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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