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和沃土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修改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和沃土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3-16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作者:农业农村局字体:[ ]

现将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联合起草的《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和沃土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意见征求时间: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5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联系电话:0577-61889277。

附件:《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和沃土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和沃土项目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技术入户,着力改进施肥方式,全面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地力提升,以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59.5万亩次,减少化肥施用量595吨,指导推广有机肥7500吨,建立各类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定额制、土壤培肥沃土和水肥一体化示范方,落实水稻、油菜、番薯、马铃薯、芋艿、茶叶等作物肥效、利用率和中微量元素等试验;及时评价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效果,不断优化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模式,加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创新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深入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意见》(浙农专发〔2018〕74号)等要求,完成采集和分析农业“两区”及重点特色基地土壤养分样品100个、完成动态监测点土壤样品94个,落实定位地力监测点试验6个、田间肥料试验15个(详见附表1)。

三、工作要点

(一)指导农户科学施肥。全年实施测土配方技术59.5万亩,指导推广有机肥7500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肥料供销网点等为依托,以建立示范方为主要载体,指导农户配方施肥和应用各种作物配方肥;继续引导农户秸秆还田,鼓励农户种植黑麦草、紫云英、蚕豆(秸秆)等绿肥;指导农户施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逐步推进化肥有机替代。进一步引导农户科学施肥,增施有机肥,以培肥地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和增产效率,切实达到化肥减量增效和地力提升的目的。

(二)加强示范方建设。全年计划建立各类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方46个、化肥定额制示范方20个、沃土示范方35个、水肥一体化示范方18个。示范方起到农业技术综合应用和典型模范作用。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方要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核心,配套农艺、农机等措施,切实发挥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示范带动作用。测土配方示范方面积要求:水稻连片面积要150亩以上(含150亩),茶园连片要50亩以上(含50亩),旱粮、水果、蔬菜连片面积要30亩以上(含30亩)。示范方内农田要统一施用作物配方肥,年减少化肥投入10%以上,切实达到减肥增产的效果。建立化肥定额制示范方20个,水稻连片面积要在50亩以上(含50亩),大棚瓜果连片面积要20亩以上(含20亩),露天瓜果连片面积要30亩以上(含30亩);示范区内化肥亩均施用量比常规农田减少20%以上,以科学施肥技术为核心,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实现高产高效和经济环保的目的。示范方要有对比试验、有简明标示牌,其中标牌要明确标明肥料品种、数量、施肥时期和方式。沃土示范方主要实施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等有机替代为主要培肥措施,示范方要以落实有机肥为主,切实提升地力为原则。黑麦草、紫云英种植连片面积要50亩以上(含50亩);蚕豆、油菜秸秆还田连片面积要120亩以上(含120亩),蚕豆、油菜实现高产高效;旱地、园地种植黑麦草、紫云英、三叶草、印度豇豆、印尼绿豆等绿肥,连片面积要 30亩以上(含30亩)。在旱粮作物、蔬菜、茶果树园施用商品有机肥、农家肥、沤肥、烧制泥灰等,连片面积要 30亩以上(含 30亩),每亩有机肥使用量1吨以上。建立水肥一体化示范方18个,每个连片面积要20亩以上(含20亩),大棚内水管设施完善,肥水运行高效。

(三)落实田间肥料试验。全年计划落实水稻、蔬菜、水果、茶叶、油菜、番薯、玉米、毛豆、花生、马铃薯、芋艿等大田作物新型肥料田间肥效、肥料利用率、中微量元素和有机肥替代试验15个,完成定位监测点施肥试验6个。通过各类试验,探究农作物不同肥料品种、组合和模式的肥料肥效,为施肥技术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四)开展土壤养分监测。全年计划采集分析土壤样品100个。继续做好94个定位动态监测点的定位监测工作,结合主要农业产业、农业工程项目和农田土壤类型等,开展农田养分动态监测,掌握农田土壤养分变化规律。

(五)强化技术指导。各级农业技术干部积极深入山头、田间,开展配方施肥等技术指导,对农户试验、示范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导,确保技术指导到位。指导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技术培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我市试验点、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指导。

四、资金补助

(一)申报、验收

全市示范方建设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进行目标任务分解(附表1),乡镇(街道)根据分解后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统一申报(附表2),并严格按照示范方建设的要求进行落实。示范方建设完成后,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并及时将初验结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附表3)。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技术人员对示范方进行抽查复验。对验收合格的示范方,市财政下达文件予以资金补助。

(二)资金补助

1.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方补助。示范方要全部推广应用作物配方肥,切实达到减肥增效。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方0.5万元补助。

2.化肥定额制示范方补助。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方1万元补助。

2.绿肥种植示范方补助。示范方内作物的亩生物产量达2000千克以上,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方1万元补助。

3.蚕豆、油菜秸秆还田示范方补助。蚕豆、油菜秸秆要全量深翻耕,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方1万元补助。

4.旱地、园地种植绿肥补助。示范方内作物的亩生物产量达1500千克以上,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方1万元补助。

5.有机肥施用示范方补助。在旱作、茶叶、果树等使用商品有机肥、农家肥、沤肥、泥灰等,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方 1万元补助。

6.水肥一体化示范方,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方 1万元补助。

7.田间肥料试验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布置,按试验方案实施。试验完成后,市财政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试验点3000元、4000元、5000元不等资金补助。

五、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表1

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沃土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  目

实施面积

(万亩次)

化肥减量(吨)

水肥

一体化

测土配方

施肥示范方

(个)

化肥定额制示范方(个)

采样

土壤

定位

监测点

定位监测试验

沃土

示范方(个)

试验(个)

有机肥计划

施用量

(吨)

北白象镇

5.92

59.2


6

2




2

1

450

磐石镇

1.73

17.3









150

白石街道

1.35

13.5


1




1

2

2

260

柳市镇

9.58

95.8

2

6

2




1

1

740

翁垟街道

3.45

34.5


2

1



1



220

乐成街道

1.24

12.4



1




2

2

180

城南街道

1.02

10.2









80

城东街道

2.12

21.2


0

2






180

盐盆街道

1.26

12.6









80

石帆街道

2.92

29.2

2

4

2



1

2


280

天成街道

1.68

16.8

2

3

2




1


200

虹桥镇

5.79

57.9

2

8

2




2


650

蒲岐镇

1.87

18.7


4





2


260

南岳镇

1.41

14.1


4





2


200

淡溪镇

2.25

22.5

1

2

1



1

2

2

320

清江镇

2.58

25.8

2

2

1




3


220

南塘镇

1.32

13.2

1


1




1


240

芙蓉镇

2.28

22.8

2

2

1




4

2

350

岭底乡

0.89

8.9







5

2

350

雁荡镇

2.45

24.5

2

2

1



2

2

2

550

大荆镇

2.80

28.0









450

智仁乡

0.84

8.4









260

湖雾镇

1.12

11.2

2


1




1


230

仙溪镇

1.18

11.8









300

龙西乡

0.45

4.5







1

1

300

合计

59.5

595

18

46

20

100

94

6

35

15

7500

 

附表2    

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沃土示范方申报表

乡镇(街道)名称:

示范方名称


示范方地址


种植农作物


申报面积(亩)


示范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示范方

基本情况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

村局意见

 

 

 

 

 

 

 

年  月   日

附表3   

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沃土示范方验收表

乡镇(街道)名称:

示范方名称


示范方地址


种植农作物


申报面积(亩)


示范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示范方

建设情况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意见

 

 

 

 

 

 

 

 

年  月   日

注:1.乡镇(街道)审核、初验意见由乡镇(街道)填写并盖章

2.附件2、3一式2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土肥站,联系电话:61889277

2020年乐清市化肥减量和沃土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docx

 

 



 

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0/3/27/art_1683457_42416358.html

征集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0-03-16 14:08:55 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