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学〔2020〕1号
各学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和餐饮管理单位准入程序>的通知》(乐教学〔2019〕36号),经自主报名、集体评审和中标公示,共有12家单位取得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准入资格,现将招标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所需的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豆制品、冷冻预包装食品、冷冻肉类、鲜蛋类、蔬菜类等八大类食品要在符合条件的大宗食品供应商中提供,大宗食品供应商要按规定与相关学校签订供货合同。
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相关食品进行抽检,严格落实中标企业退出机制。
附件:1.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准入企业名单
2.乐清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准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乐教学〔2020〕号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准入招标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1.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准入企业名单.docx
附件2.乐清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准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