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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0-1336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有效性:
  • 有效

一、《办法》修订背景

1.因为机构改革,部门职责需要相应调整。

2.《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新的规定需要吸纳。

3.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宅基地审批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4.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47号),需要进一步精简完善审批流程。

二、修订《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4.《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5.《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47号);

6.《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15]55号)。

三、《办法》主要内容

1.总则,主要表述有关部门职责。

2.规划控制,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规划控制。

3.用地控制,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

4.建设审批程序,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5.监督管理,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建设监督管理。

6.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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