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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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修订背景 1.因为机构改革,部门职责需要相应调整。 2.《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新的规定需要吸纳。 3.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宅基地审批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4.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47号),需要进一步精简完善审批流程。 二、修订《办法》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4.《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5.《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47号); 6.《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个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发[2015]55号)。 三、《办法》主要内容 1.总则,主要表述有关部门职责。 2.规划控制,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规划控制。 3.用地控制,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 4.建设审批程序,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5.监督管理,主要表述农村宅基地建设监督管理。 6.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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