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乐清市第四批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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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园):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课程体系,加强中小学(园)教师校本培训精品项目建设,提升教师培训质量,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五批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的通知》(温师〔2020〕1号), 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第四批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已经过一次以上校本培训实践,效果良好。 (二)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 (三)课程容量24学时以上,课程项目负责人和课程团队骨干成员实际承担培训课时数占总课时数30%以上。 二、内容要求 (一)培训定位准确,设计科学,内容新颖,任务要求明确。 (二)问题导向精准,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培训模式创新互动性强,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高。 (三)有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项目主要负责人、课程研发和实施团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权威。 (四)项目实施认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作业记录完整,参评资料齐全,培训日志记录详细,培训档案完整。 (五)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在同类教师培训项目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材料报送 根据实际,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温州市级评选,防疫特殊时期,为减少重复打印装订和来回报送材料次数,项目材料直接按照温州要求报送,每个申报项目(课程)需上交以下资料:
注:每一个申报课程资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大信封袋),并在正面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送交乐清市教师教师进修学校信息科研处,联系人:黄益远,电话:13905877340(687340)。材料上交截止日期初定2020年4月2日,视中小学开学时间情况可延迟至开学后一周内。 附件:1.温州市第五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 目(课程)评选申报表 2.温州市第五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 目(课程)装订格式要求 3.温州市第五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 目(课程)评选申报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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