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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管理

发布日期: 2020- 03- 05 15 : 59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化行政审批

2018年办理各类审批件164件(其中出版物零售66件,印刷25件,网吧7件,电影放映13件,娱乐场所7件,其他营业性演出28件,民非企业3件,艺术考级5件,文物5件,其他5件),注销19件,完成印刷企业年度核验214家、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129家、娱乐场所换证61家。完善审批要素,加速“最多跑一次”。56主项73子项已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100%实现网上预审,全部事项已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星级服务”标识,启用温州市行政审批3.0系统及投资项目2.0+平台。试行市县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全市通办”服务模式,2018年1月与鹿城区文广新局共同完成了1件其他营业性演出许可。优化营商环境,践行“万人双评议”。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分工替岗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规范。坚持每月至少送证下乡2家企业,已完成送证下乡22家,非工作时间办件66件,代办件33件。温州市万人综合评议网络系统共录入事项数166件,已抽取事项数116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无擅自增加审批材料,提前办结率100%。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材料、缩短承诺时限,开通部门数据共享端口,加快数据共享对接,提高办事效率,让办事群众只需“进一个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

文化市场监管

全年共出动检查2425人次,检查营业场所3795家次,立案91起,取缔无证经营单位7家、无证流动摊点7个,查缴非法音像制品685盒、非法书报刊526册,及时处理各类举报16起,罚没款31.48万元。

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现场交流会

9月7日在乐清召开。乐清对一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经验进行现场推广交流,省文化厅、温州市文广新局对乐清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予以肯定,并在温州全市推广乐清范化建设经验成果。

广电安全播出及广电惠民

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全面降低安全播出风险,提高防范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年初、节假日期间多次组织开展电视安全播出专项检查,提高广播电视突发事件(故)应急处置能力,圆满完成重要保障期内的安全播出工作。农村数字电影按计划、保质量放映,全年送电影下乡8376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放映任务。完善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坚持建管用并重,制定落实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全市8151户低保户已全部安装有线电视。

新闻出版工作

开展“4·26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为市民提供文化市场各项法律法规咨询和盗版图书音像制品鉴别服务,现场发放宣传品2000余份。推动市印刷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印刷企业五项制度电子台账普及率,完成了印刷业五项制度远程管理系统全覆盖工作。推进版权登记工作,完成向温州版权登记站报送登记作品182件。完成8个乡镇(街道)实体书店建设,实现全市实体书店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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