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乐清 > 方志·年鉴 > 市志年鉴 > 乐清年鉴 > 2019 > 社会生活事务
  • 成文日期:

退役军人事务

发布日期: 2020- 03- 06 15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优抚工作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全市享受补助优抚对象6721人,其中三属76人,烈士子女137人,复退716人,残疾军人398人,两参809人;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老年补助4585人,年支出资金4162余万元。至12月底,共为228名优抚对象发放生活困难临时补助12余万元,为356位优抚对象提供医疗补助金159余万元。完成社会各界参加的雁荡山烈士陵园清明节祭扫和烈士纪念日活动,并对烈属清明祭扫发放路费、提供中餐。全年全市新增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人生活补助223人,新增残疾军人1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人。

安置工作

至12月,全市共接收军队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68人,并做好档案接收、审查、登记工作。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26人,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为466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537余万元。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共有退役士兵162人参加培训,支出培训经费103.6万元。全年义务兵优待金由20089元提高到24600元,支出2144余万元。

双拥工作

春节、八一期间开展慰问12支驻乐部队和温州军分区、温州消防支队,发放慰问金47万元;慰问困难退役人员371人次,发放补助金29余万元。八一期间,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到部队进行物资慰问、联欢演出。支援老鹰嘴部队阳光房建设9万元,安排驻乐部队伙食补助45万元。驻乐部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军民共建活动,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地双方和谐发展。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2018年末,乐清已纸质采集26674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录入系统25077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