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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发布日期: 2020- 03- 06 15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概述

2018年,乐清市民政资金支出2.57亿元,其中乐清市地方财政支出民政事业费1.73亿元,上级补助民政事业费8429万元。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社会救助

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01元调整为737元,同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一样。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627户1110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86%,全年发放低保金7753.95万元。推进低保边缘户扩面工作,全市共有低保边缘对象3025户9309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出台新的《乐清市医疗救助办法》,将全年每人救助封顶线由8万元提高到12万元,还将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发生的不符合医保范围的自费、自理费用按照三类标准给予30%—50%比例的救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就医困难。全年支出大病救助资金3118.8万元,救助21437人次。落实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做好简政放权,全年直接下拨566万元临时救济款到各乡镇(街道),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救助求助人员447人次,劝助、引导300余人次。

殡葬改革

12月底,全市共有办丧活动6904例,整治办组织到户巡查4127户(其中夜间巡查687户),纠正各类违规办丧65例,市整治办与乡镇(街道)共推迟火化62例。据估算,群众平均办丧费用从原先的普遍40万元以上,下降到3万元—7万元,节约社会资金22亿元。再次将丧事集中办理范围扩大至全市18个乡镇(街道),涉及约706个村(居、社区),辐射约100万人口。在配套设施建设上,总投资约3200万元,建设殡仪馆守灵中心(三期),同时改建原有空间,再增守灵室8个(累计53个),并同步建设餐饮服务中心、家属休息室、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禁新改旧”工作持续深入。加大“禁新”巡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专职的“禁新”队伍,共治理在建、新建、翻新私坟180座。同时对白岭线公路、雁楠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甬台温铁路沿线私坟进行生态化改造,确保实现“两路两侧”沿线无坟化目标,全年治理“两路两侧”私坟900多座。推进节地生态葬法改革。推出公墓审批监管机制,确保公墓按规定建设及绿化面积的达标,并在虹南、双龙等大型公墓划出区域推行树葬,使公墓安葬进一步节地生态。规范公墓审批流程,全年全市共新增公墓43座。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确定盐盆街道樟南村、樟北村,清江镇三塘村3个村作为2018年骨灰堂建设的试点,组织起草了《乐清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公益性墓地年检和备案工作,年检合格率达100%。落实特困群众墓葬免费政策,为14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费提供了公墓墓葬。

撤村建居试点工作

确定了智仁乡青坑村作为试点村,并入马家山村。在确定试点村后,成立了乐清市撤村建居和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乐清市村规模调整工作试点方案》,同时为确保撤并过程平稳有序,智仁乡成立了业务指导组、信访维稳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10月8日,青坑村和马家山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了村民会议的表决方式。10月18日正式完成撤并,圆满完成撤村建居试点工作。

社会组织培育

开展2018年度公益创投活动,共征集到31个公益项目,投入资金46.5万元。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按不低于5%的比例,组织执法人员对42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乐清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实施办法》。推进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共撤销了4家社会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共劝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6家。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18年共有20家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通过评估促进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机关脱钩工作,开展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11家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全市行业协会脱钩率实现100%。

社工人才培育

通过召开社工人才考试动员会议、与教育局进行重点沟通发动教师报考、组织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出台考试通过奖励机制等措施,2018年共有1015人报名参加考试,创历年之最,259人通过了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27人、社会工作师32人。

婚姻收养登记

2018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7597对、离婚登记2272对,补发婚姻证件1598本、收养登记1件,查阅婚姻档案2800余人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承接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同时,推出无午休制度,打造人性化服务窗口。

社会福利工作

养老床位数建设实现提速增量。2018年共新增养老床位数3312张,并将原市二中2幢学生宿舍楼改建成全市首家养老床位达到400张的公建民营型养老机构。在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民间力量,加大投资力度,总投资2100万元的磐石镇医养结合中心项目于10月份开工建设;白石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已竣工;翁垟街道太阳谷养老项目已完成土地招拍挂正办理建设手续,城南街道鸿福山庄颐养中心加快推进基本完成主体建设。继续对敬老院公建民营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完成南塘敬老院、仙溪敬老院等2家公建敬老院公建民营改制工作,完成全市6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会化运营;投资630万元,建成9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5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并对其追加老年食堂专项补助;投资100万元,为全市5000名80周岁以上低保、孤寡、独居、困难老人开展一键通综合服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638.88万元到各乡镇(街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5935名老人提供各种需求服务;医养结合项目持续深化,全市36家养老机构及18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医养合作协议,由医疗机构定期上门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年科室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12处,督查当场整改82处,后续整改到位30处。保障孤儿供养福利,共向31名孤儿发放55.09万元救助款,向73名困境儿童发放95.56万元救助款。同时全市首家儿童养老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在6月份正式揭牌启用。该福利中心位于城南街道丹霞路与丹阳路交叉路口,建筑面积5366平方米,是乐清市首家集儿童、养老为一体的公立社会福利机构。该福利中心共6层,其中二到三层为儿童工作部,共有养老床位数75张、儿童床位55张。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实现中福在线销售3960万元。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全年全市27家福利企业完成产值48.8亿元,为社会提供了2300多个就业岗位,人员劳动报酬1.1亿元,其中安置残疾员工767人,残疾人员劳动报酬28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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