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乐清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 2020- 04- 02 信息来源: 普通教育科 字体:[ ]

乐教普〔2020〕1号

各学区、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乐清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 乐政办函〔2018〕30号 )精神,进一步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加强特殊教育专业指导,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进行调整与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刘衡山

常务副主任:王笃海

副主任:张建春、卢亚斌、叶圣海

成  员:叶晓乐、陈妮妮、周洁静

中心下设办公室,张建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晓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妮妮为专职工作人员。

二、性质及工作职责

中心是集特殊教育指导、研究、培训、服务于一体的跨学科、多功能的特殊教育研究与服务专业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配合市教育局推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市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的评估与指导,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二)开展全市特殊教育的重点及难点问题研究,促进全市特殊教育创新与发展,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特殊教育决策咨询做好服务。

(三)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医教结合、送教上门、卫星班建设等工作。

(四)参与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工作,引领特殊教育专业发展,开展特殊儿童的评估与康复训练,为随班就读学校提供综合性的特殊教育专业服务,为家长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五)建设并做好特殊教育资源网站及其相关信息系统日常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教育行政部门、上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之间发挥上下联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及时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四、经费保障

为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由乐清市教育局根据业务需要,为中心提供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专款专用。


乐清市教育局                                                        

2020 年 3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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