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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决定书(温环解查〔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 05- 25 16 : 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事人:温州洛玛莉涂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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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中熙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33032319*******314

我局于2020年5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经地下暗管排向厂区门口窨井口,再排入市政管网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温环查(扣)〔2020〕2号),因你单位查封期限已到期(5.11-5.25)且未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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