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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关于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这个会议提及了这些内容
时间: 2020- 05- 25 信息来源: 信息中心 字体:[ ]

5月23日上午,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议在城东第二中学报告厅召开。各学区主任,小学、初中校长、副校长或教务主任等300余人参会。

会上,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人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和说明。据悉,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阳光招生”和“零择校”,按照同步与分批的原则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划片招生、户籍为主、核定班额、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录取、超额随机或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审批地招生”“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招生过程将使用大数据管理中心系统,力争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无纸化报名、“零证明”招生入学,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乐清市副市长陈微燕指出,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相关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新政策,正确理解和把握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各项措施;要全力执行招生计划,强化宣传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陈微燕强调,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经发改局和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的收费材料要向社会公示,并纳入招生简章,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或强行捐资助学。

会上,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与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乐清市知临寄宿学校、乐清市建设路小学、乐清市丹霞路小学等多所学校负责人签订了《2020年乐清市教育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坚持“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宣传管理,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此外,市教育局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招生督查和整治工作,及时调查核实市民举报、投诉,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对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民办学校违规的,核减下学年招生计划,核减幅度与超计划人数相同,连续两年超计划招生的则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以培训为名与招生挂钩的培训机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通讯员: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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