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0-1338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27
  • 有效性:
  • 有效

一、制定背景

2014年10月,我市被列为全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首批名单,自2015年开始,共对所有工业企业进行了5次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于2016年、2018年两次修改出台了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和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等文件,并在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实施专项差别化政策。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效明显,2019年被省政府列入年度考核督查激励名单(全省共6个),规上企业亩均税收55.4万元/亩,亩均工业增加值208.5元/亩,两项指标均列全省各县市第一名。2019年8月,省审计厅对全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进行专项审计,要求我市进一步在用能、用气、排污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12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为保证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各项政策与省政府政策保持统一,又有乐清改革特色,现根据省级最新精神和改革实践,再次修改起草了《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等精神,结合近几年我市改革创新实践,制定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1个主文件和13个附件,主要包含“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结果应用、工作要求,附件包括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财政、税务、金融、人才、用地、用能、用电、用水、排污、用气等10方面的专项差别化政策。

四、较2018年文件修改情况

(一)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调整

一是对评价指标基准值进行了调整。二是对评价修正项目进行调整。基于实际工作,对定档、提档、加分、降档、否决、保档、限档等七个修正项目进行调整,更精准支持优质企业发展。三是对集团并表评价进行细化。四是新增评价程序、评价指标解释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评价标准化科学化。

(二)差别化政策的有关调整

一是新制定了金融、人才、用能、排污、用气等5项差别化政策,进一步实现差别化政策全面覆盖。

二是对用地(分为工业用地项目准入、预申请制度、差别化供地三个政策)、用电、用水、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自用房产税减免、财政激励等各项差别化政策做了适当修改完善。调整为城镇土地使用税A+类减征100%,A类减征80%。用水差别化政策按照省文件要求,把超计划差别化用水更改为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征收办法。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