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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0-13336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0〕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6-12 10:52:52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为全面加快建设现代化政府,我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努力打造市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根据《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20〕1号)和《2020年温州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温政办〔2020〕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协同办公”“互联网+监管”改革,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达到80%以上,“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达到1万,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城”“掌上办公之城”。

(二)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以“城市大脑”为统领,统筹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圆满完成省、温州市重点数字化项目落地贯通任务。

二、推动“掌上办”集成优化

(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1.优化“网上办事”。按照全省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9月底前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全省试点改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10月底前推出100项公民和企业全生命“一件事”,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智能“秒办”,打造13个以上标准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2.优化“掌上办事”。依托“浙里办”,聚焦交通、教育、助残等重点领域,10月底前整合部门已建的政务服务APP、公众号,强化新建APP、公众号管理,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深化“一件事”改革,6月底前全面实现省定41个多部门联办“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推广“个人数据宝”“企业数据宝”应用,开放数据项达到100个以上,完善“一证通办”、金融服务、数据纠错等应用场景,通过数据共享,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更多便利。(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3.优化“自助办事”。围绕群众需求,进一步丰富“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功能,优化终端布局,推动户籍、车管、不动产、社保、公积金等高频服务事项就近自助办理,全年自助办件量超过10万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机器换人”试点,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自助终端办理,逐步减少业务办理工作人员和窗口设置量。建立健全日常运维管理机制,确保终端正常运行。(牵头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互联网+协同办公”。

1.推广“浙政钉”应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妥善做好现有钉钉应用向“浙政钉”2.0版迁移。加强“浙政钉”通讯录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用户认证体系,推广各类内部办公系统采用钉钉用户登录方式。大力推动各部门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业务微应用,11月底前全市自建钉钉微应用不少于5个(其中月访问量大于1000次的高频应用至少1个)。持续提升“浙政钉”覆盖面和活跃度,用户日均活跃率达到80%以上。(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推广一体化智慧督查平台。按照全省“浙里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加快启用智慧政务督查系统,实现领导批示、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等主要督查事务办理电子化、指标图表化、项目可视化、分析智能化。(牵头落实:市府办)

3.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11月底前,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系统,上线事项的办件原则上实现100%网办。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资产、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机关内部“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牵头落实: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4.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民主法治建设数字化转型。按照省、温州市要求,深化党的组织建设、舆论宣传、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筹、军民融合、群团工作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政协参政议政的数字化保障。(牵头落实:市有关单位)

(三)深化“互联网+监管”。

1.深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集成各部门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11月底前,“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牵头落实:市市场监管局)

推广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形成从行政检查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监管链条,推进简易处罚事项掌上办理。(牵头落实:市司法局)

依托市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行政监管数据中心,汇聚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检查、检查处罚、行政强制等数据,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监管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牵头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系统建设。依托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系统,结合准入、抽检、监管、执法、投诉、舆情等风险信息,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处置评价、多元治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建设,推广“物联网+互联网”模式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中的应用,实现特种设备风险在线精准监管。推广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应用,实现网络交易的违法监测、风险预警、协同监管、电子存证,有效惩戒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牵头落实:市市场监管局)

3.探索智能监管应用。依托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环保、药品监管、邮政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公司)

三、推进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

(一)经济治理领域。

迭代升级惠企政策“直通车”,建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涉企服务事项和系统,实现涉企事务“一站式”服务。(牵头落实:市府办)

推广电子税务局应用,11月底前增值税电子发票比例超过60%,网上、掌上办税比例超过85%。(牵头落实:市税务局)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融合,实现跨境贸易全链条、全流程“网上办”。(牵头落实:市府办)

补充完善就业监测分析、房地产监测预警、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企业登记注册、农业农村经济分析等数据,强化数据实时归集,进一步深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应用。(牵头落实:市发改局)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强化业务协同,形成多场景应用、多部门协同、高质量智慧化的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牵头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事项办理环节和材料。(牵头落实: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牵头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平台、新型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在我市落地贯通。(牵头落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二)社会治理领域。

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以数字技术提升城市资源的科学调配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能力,构建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牵头落实:市发改局)

依托省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完善乡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村集体“三资”、农村宅基地等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乡村治理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牵头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应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强化各部门基层治理数据归集共享,推动“基层治理四个平台”与基层自治接轨,加快构建多元共治、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

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为自然灾害(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以及疏散、救援和恢复工作提供支撑,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感知网络,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危化品、尾矿库)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等的支撑,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牵头落实:市应急管理局)

加快实施“雪亮工程”,推动公共视频共享总平台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数据在基层治理、智慧城市、民生服务、生态环保、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共享至温州市级平台的视频资源占市本级总量的80%以上。进一步深化“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力争形成若干样板示范。(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推进信用信息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风险防控、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应用。推动行业部门信用指标体系建设,融合公共信用数据,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牵头落实:市发改局)

(三)民生治理领域。

全面推广“安居码”应用,创新推行房东申报“领码”、网格核验“赋码”、登记入住“扫码”、条块监管“用码”管理方式。(牵头落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推进数字医共体建设,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从医院“单机版”向医共体“网络版”转型。拓展在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医疗健康服务延伸到全体居民,实现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牵头落实:市卫生健康局)

搭建社会大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横向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整合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数据,纵向上联省、温州市,下联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主动预警救助机制,创建“便捷申请、一门受理、一网通办、智能识别、精准救助,阳光运行”的大社会救助体系格局,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牵头落实:市民政局)

建设教育规划建设决策辅助系统,以空间规划信息为基础,综合叠加人口土地、房屋等专题数据,围绕学校布局规划、基建项目管理等核心业务,构建可面向全市基础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管理平台,实现教育设施规划预警、建设预警,提升教育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牵头落实:市教育局)

整合各方数据资源,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就业形势,统一发布就业数据,及时提供风险预警,开展高质量就业指标体系(就业指数)研究。依托“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集成相关部门管理业务,形成覆盖各相关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的家政全流程立体式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归集、行业监管、信用评价、企业与公众服务等功能。(牵头落实:市人力社保局)

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景区、文博场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等在线预约预订,部分试点实现在线支付。(牵头落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四)生态治理领域。

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汇聚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污染源追溯、污染防治指挥协同等功能,为环境质量预测预警、形势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牵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等重点区域的多部门协同管理,提升城市扬尘治理效率。(牵头落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推进饮用水源地水利水文的基础信息整合和数据资源汇聚,实现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时监控、监测、预警,为城乡同质饮水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牵头落实:市水利局)

依托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数字化监管。(牵头落实: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完善公共数据平台体系架构。按照全省公共数据平台2.0规范,升级改造乐清平台,实现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分级维护、协同共享。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数据平台,按需在市级平台上建立部门和乡镇(街道)数据仓。(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加强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规范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等方面制度。完善全市公共数据目录,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加大数据归集力度,推广“数据高铁”共享模式,减少数据归集交换环节,提升数据采集效率,按需接入机构行业数据、物联网感知数据,加快建设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城建住房、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一批专题数据库,丰富共享数据资源类型。健全疑义数据校核机制,实现纠错申请的人工审核、自动派发、按期整改、定向反馈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数据质量。(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三)推进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建立常态化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机制,优先开放城市管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数据,11月底前开放数据集超过50个。协助温州举办数据应用大赛,推出2个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整合。按照全省“政务一朵云”体系,实现省市政务云平台互通和融合管理,完善政务云管理和云资源使用绩效评估机制,推进市级部门80%的业务系统上云。实施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推进各部门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以及卫健、人社、住建、水利等部门业务专网整合。推广视联网在智慧督查、社会治理、应急指挥、“雪亮工程”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牵头落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构建数字化治理大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政务云网络安全规范、考评指南,厘清安全责任主体和边界,定期开展安全等级测评。完善政务外网、政务云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态势感知、监控预警、分析研判、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分级授权、数据脱敏、行为监控,采用符合密码法要求的密码技术,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篡改风险。(牵头落实: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县域治理现代化能力的重要手段,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月细化牵头任务,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加强项目管理。结合乐清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要做好政府数字化项目的统筹管理,修订完善《乐清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项目申报筛选、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验收评估、运维与安全等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建立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数字化项目建设绩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研讨活动,提升各部门业务能力和水平。各部门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通过工作专刊、新闻媒体等开展广泛宣传。开展优秀钉应用、公共数据开放应用优质案例、优秀多业务协同应用等评选,建立基层“最佳实践”复制推广机制,纳入年度考核,不断增强政府数字化转型影响力和改革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20年乐清市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2020年乐清市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推动掌上办集成优化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优化网上办事

按照全省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

10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

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全省试点要求改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

9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3

推出100项公民和企业全生命一件事

10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4

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件的智能秒办

10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5

打造13个以上标准化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

10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涉及标准改造的乡镇(街道)

6

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达到80%以上,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达到1万。

11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市有关单位

7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12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8

优化掌上办事

整合部门已建的政务服务APP、公众号,强化新建APP、公众号管理,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

10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9

深化一件事改革,全面实现省定41个多部门联办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

6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10

推广个人数据宝”“企业数据宝应用,开放数据项达到100个以上,完善一证通办、金融服务、数据纠错等应用场景。

8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11

推动掌上办集成优化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优化自助办事

围绕群众需求,进一步丰富e便民服务终端功能,优化终端布局,推动户籍、车管、不动产、社保、公积金等高频服务事项就近自助办理,全年自助办件量超过10万件。

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有关

单位

12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机器换人试点,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自助终端办理,逐步减少业务办理工作人员和窗口设置量。

12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涉及标准改造的乡镇(街道)

13

建立健全e便民服务终端日常运维管理机制,确保终端正常运行。

6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

14

深化互联网+协同办公

推广浙政钉

应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妥善做好现有钉钉应用向浙政钉”2.0版迁移。

3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15

加强浙政钉通讯录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用户认证体系,推广各类内部办公系统采用钉钉用户登录方式。

6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16

大力推动各部门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业务微应用,全市自建钉钉微应用不少于5个(其中月访问量大于1000次的高频应用至少1个)。

11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17

持续提升浙政钉覆盖面和活跃度,用户日均活跃率达到80%以上。

12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18

推进一体化智慧办公

按照全省浙里督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加快启用智慧政务督查系统,实现领导批示、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等主要督查事务办理电子化、指标图表化、项目可视化、分析智能化。

4月底前

市府办

19

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

改革

全面推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

3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0

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系统,上线事项的办件原则上实现100%网办。

10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

单位

21

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资产、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机关内部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

12月底前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

单位

22

推动掌上办集成优化

深化互联网+协同办公

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和民主法治建设数字化转型

深化党的组织建设、舆论宣传、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筹、军民融合、群团工作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

12月底前

市有关单位

23

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政协参政议政的数字化保障。

12月底前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24

深化互联网+监管

深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

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集成各部门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0%。

11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25

推广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形成从行政检查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监管链条,推进简易处罚事项掌上办理。

6月底前

市司法局

26

依托市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行政监管数据中心,汇聚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检查、检查处罚、行政强制等数据,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监管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

6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27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系统建设

依托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系统,结合准入、抽检、监管、执法、投诉、舆情等风险信息,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处置评价、多元治理。

9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市有关单位

28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建设,推广物联网+互联网模式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大型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中的应用,实现特种设备风险在线精准监管。

12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29

推广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应用,实现网络交易的违法监测、风险预警、协同监管、电子存证,有效惩戒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9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

30

探索智能监管应用

依托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环保、药品监管、邮政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

6月底前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公司

31

推进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

经济治理

领域

迭代升级惠企政策直通车

迭代升级惠企政策直通车,建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涉企服务事项和系统,实现涉企事务一站式服务。

8月底前

市府办

32

推广电子税务局应用

推广电子税务局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比例超过60%,网上、掌上办税比例超过85%

11月底前

市税务局

33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融合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融合,实现跨境贸易全链条、全流程网上办

9月底前

市府办

34

深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应用

补充完善就业监测分析、房地产监测预警、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企业登记注册、农业农村经济分析等数据,强化数据实时归集,进一步深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应用。

12月底前

市发改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35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强化业务协同,形成多场景应用、多部门协同、高质量智慧化的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

12月底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有关单位

36

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应用

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事项办理环节和材料。

12月底前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37

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

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局

38

推进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平台、新型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应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平台、新型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在我市落地贯通。

12月底前

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有关单位

39

推进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

社会治理

领域

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示范

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建设,以数字技术提升城市资源的科学调配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能力。

6月底前

市发改局、市有关单位

40

构建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

12月底前

市有关单位

41

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

建设

依托省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完善乡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村集体三资、农村宅基地等管理系统建设。

9月底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42

推进乡村治理数据资源共建共享。

12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43

完善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

强化各部门基层治理数据归集共享。

9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44

推动基层治理四平台与基层自治接轨,加快构建多元共治、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

12月底前

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

市有关单位

45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

9月底前

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

管理中心

46

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

建设

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为自然灾害(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以及疏散、救援和恢复工作提供支撑,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9月底前

市应急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47

推进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

社会治理

领域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

建设安全生产感知网络,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危化品、尾矿库)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等的支撑,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9月底前

市应急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48

加快实施雪亮工程

加快实施雪亮工程,推动公共视频共享总平台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数据在基层治理、智慧城市、民生服务、生态环保、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共享至温州市级平台的视频资源占市本级总量的80%以上。

12月底前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

单位

49

进一步深化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力争形成若干样板示范。

12月底前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50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推进信用信息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风险防控、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应用。推动行业部门根据全省行业信用指标体系建设,融合公共信用数据,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

12月底前

市发改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51

民生治理

领域

推广全市出租房管理系统

全面推广安居码应用,创新推行房东申报领码、网格核验赋码、登记入住扫码、条块监管用码管理方式。

5月底前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52

推进数字医共体建设

推进数字医共体建设,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从医院单机版向医共体网络版转型。拓展在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医疗健康服务延伸到全体居民,实现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

9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局

53

搭建社会大救助综合管理

平台

搭建社会大救助综合管理平台,横向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整合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数据,纵向上联省、温州市,下联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主动预警救助机制,创建便捷申请、一门受理、一网通办、智能识别、精准救助,阳光运行的大社会救助体系格局,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5月底前

市民政局、市有关单位

54

推进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

民生治理

领域

建设教育规划建设决策辅助系统

以空间规划信息为基础,综合叠加人口土地、房屋等专题数据,围绕学校布局规划、基建项目管理等核心业务,构建可面向全市基础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管理平台,实现教育设施规划预警、建设预警,提升教育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12月底前

市教育局

55

建设就业监测平台

整合各方数据资源,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就业形势,统一发布就业数据,及时提供风险预警,开展高质量就业指标体系(就业指数)研究。

12月底前

市人力社保局

56

推进家政行业数字化应用

依托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集成相关部门管理业务,形成覆盖各相关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的家政全流程立体式监管网络,实现信息归集、行业监管、信用评价、企业与公众服务等功能。

12月底前

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银保监组

57

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数字化应用

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景区、文博场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等在线预约预订,部分试点实现在线支付。

11月底前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

中心

58

生态治理

领域

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汇聚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污染源追溯、污染防治指挥协同等功能。

12月底前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有关

单位

59

建设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

建设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等重点区域的多部门协同管理,提升城市扬尘治理效率。

12月底前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0

推进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

生态治理

领域

推进城乡清洁供水数字化

应用

推进饮用水源地水利水文的基础信息整合和数据资源汇聚,实现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时监控、监测、预警,为城乡同质饮水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9月底前

市水利局、市有关单位

61

推广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

平台

依托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进行数字化监管。

12月底前

市生态环境局、市有关单位

62

加强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

完善公共数据平台体系架构

按照全省公共数据平台2.0规范,升级改造乐清平台,实现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分级维护、协同共享。

7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3

加强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建设

制订政务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规范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开放、应用等方面制度。

6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4

完善全市公共数据目录,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

12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5

加大数据归集力度,推广数据高铁共享模式,减少数据归集交换环节,提升数据采集效率,按需接入机构行业数据、物联网感知数据,加快建设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城建住房、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一批专题数据库,丰富共享数据资源类型。

10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6

健全疑义数据校核机制,实现纠错申请的人工审核、自动派发、按期整改、定向反馈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数据质量。

5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7

推进数据开放和应用

创新

建立常态化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机制,优先开放城市管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数据,11月底前开放数据集超过50个;推出在全省有示范效应的数据开放应用优质创新成果2项以上。

11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68

协助温州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大赛。

6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9

加强数字化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整合

形成全省完备的政务一朵云体系

按照全省政务一朵云体系,实现省市政务云平台互通和融合管理,完善政务云管理和云资源使用绩效评估机制,推进市级部门80%的业务系统上云。

11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70

推进电子政务网络

建设

实施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推进各部门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以及卫健、人社、住建、水利等部门业务专网整合。

11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71

推广视联网在智慧督查、社会治理、应急指挥、雪亮工程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9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72

构建数字化治理大安全体系

健全完善安全制度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政务云网络安全规范、考评指南,厘清安全责任主体和边界,定期开展安全等级测评。

5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73

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政务外网、政务云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态势感知、监控预警、分析研判、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能力。

12月底前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

中心、

74

推动数据安全体系

建设

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分级授权、数据脱敏、行为监控。

9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75

强化

保障

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月细化牵头任务,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4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有关单位

76

加强项目管理

做好政府数字化项目的统筹管理,修订完善《乐清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项目申报筛选、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验收评估、运维与安全等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建立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数字化项目建设绩效。

6月底前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0〕9号 关于印发《2020年乐清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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