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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 06- 18 信息来源: 学前教育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字体:[ ]

乐教幼〔2020〕3号

各学区,各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现将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政策与办法

1.每名适龄幼儿限报1所公办幼儿园(含园区)。当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实行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2.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实行多人报名一次摇号,摇中全部录取,摇不中全部不录取。

3.乐清市市区内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其它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户籍要求见各幼儿园招生方案。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4.目前在建计划2020年秋季开园的公办幼儿园要视工程进度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5.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摇号及录取资格。

(三)招生程序和要求

1.公布招生信息

6月下旬,市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发布”公布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

2.网上报名登记

公办幼儿园网上统一报名登记时间:7月15日—17日

(每日9:00-21:00)。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报名登记均为有效,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幼儿园录取依据。

3.报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登记)

方式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后登录网站,在主页的搜索栏里输入“乐清市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界面“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再点击页面上方的“乐清市”,进入“乐清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然后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方式二:通过下载并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搜索“乐清市幼儿园儿童入园”,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再点击页面上方的“乐清市”,进入“乐清市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然后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4.上传材料

幼儿所在户籍的户口册首页和幼儿当前页、幼儿出生证。

5.材料审核

幼儿园报名信息审核:7月18日-24日。

对于线上材料通过审核的将免去线下确认环节,对于线上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的,幼儿园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佐证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同自愿放弃。

6.摇号录取

公办幼儿园摇号时间:7月25日。(具体时间段由幼儿园自定)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托班:年满2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大班不列入统一招生范围,如有空缺学位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情况自行组织补招。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7月15日—8月21日(每日9:00-21:00);

报名方式:参照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

(三)报名要求

1.每名适龄幼儿限报1所民办幼儿园(含园区)。当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可实行摇号录取或者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2.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在报名有效期内继续报名,直至报名录取成功。

3.各幼儿园招生均需参加网络报名登记,不参加网络报名登记或幼儿园违规线下录取的,将影响幼儿的学籍申请;凡申请学籍的入园幼儿,必须与网络报名一致。

三、招生要求

(一)树立服务意识

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努力体现公平、公正。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部署招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幼儿园于6月22日前上报招生方案,其中公办幼儿园将电子稿发至邮箱824680684@qq.com,同时将纸质稿一式两份(盖公章)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招生工作;民办幼儿园将招生备案电子稿报各学区备案。市教育局联系电话:61526708,61526707。

(二)加强入园查验

各幼儿园要按照《浙江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告知和查验工作,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

(三)严格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申办审批时核定的办园规模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规模和规定班额。如确需调整招生计划,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原因。

(四)严禁无序竞争

各幼儿园必须将办园的公益性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将学前教育商业化。严禁各幼儿园以“压价”、“团购”、“优惠”、“赠送物品”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无序竞争,争夺生源。

希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好本园招生工作。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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