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群舞、戏剧(含戏曲)和立体造型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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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9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乐教学〔2019〕29号)文件要求,结合《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项目选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群舞、戏剧和立体造型比赛,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群舞和戏剧(含戏曲)比赛 (一)群舞比赛 1.参赛要求 (1)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举行;人数4至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少儿舞蹈要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 (2)已参加过往届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群舞比赛的节目均可继续参加本学年市艺术节比赛。 (3)本校师(在编)生(在籍)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外聘人员原创作品和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2.评选说明 (1)节目视频须现场录制并保存在U盘或移动硬盘上。 (2)市教育局根据视频表现分学段择优推荐3支队伍至温州参赛。 (二)戏剧(含戏曲) 1.参赛要求 (1)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不符合时间规定和人数要求的比赛时分别扣0.05分。 (2)形式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主要语言须使用中文)。 (3)本校师(在编)生(在籍)原创的校园剧或课本剧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外聘人员原创作品和改编的校园剧或课本剧不列入加分范围。 (4)道具高度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长度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公斤。 2.评选说明 (1)节目视频须现场录制并保存在U盘或移动硬盘上。 (2)市教育局根据视频表现分学段择优推荐3个剧目至温州参赛。 (三)报送说明 1.各校需填写《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群舞、戏剧类参演节目报送表》(附件1)、《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生群舞、戏剧类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1至3人),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艺术表演类节目以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报送。内容必须是2020年录制,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学校+节目名称”命名。不同项目的节目必须分视频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视频中。视频节目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3.各中小学于8月1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每校每组别限报1支队伍,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连梓宇,联系电话:61526715,教育网:686822。 二、立体造型 (一)立体造型比赛 1.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包括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2)作品规格:占地面积不超过4开,高度不限。 (3)作品须考虑到连接和粘合的牢固度,并呈现一定的空间感。 (4)作品须一个选手独立完成。 2.评选说明 (1)择优推荐温州参赛。立体造型比赛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推荐6名、6名、2名。 (2)所有参评作品均不设乐清市级奖项。 3.报送要求 (1)每校每种形式限报3件作品;每件作品需张贴标签(附件4) (2)各校需填写《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报送登记表》(附件3),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1人),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3)各中小学于8月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连梓宇,联系电话:61526715,教育网:686822。 附件: 1. 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群舞、戏剧类参演节目报送表 附件1: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生舞蹈、戏剧类参演节目报送表.xlsx 2.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生群舞、戏剧类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2: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生群舞、戏剧类节目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3. 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报送登记表 附件3: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生立体造型报送登记表.xlsx 4. 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选拔作品标签卡 附件4:2019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选拔作品标签卡.doc 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 2020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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