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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清市推进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20-1831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民办〔2020〕63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乐清市推进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乐清市改革办(市改跑办)                 乐 清 市 民 政 局

乐 清 市 公 安 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乐清市大数据中心

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                     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推进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委改革办(跑改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推进群众身后“一件事” “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温州市推进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解决身后“一件事”办理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推进移风易俗,结合乐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代办员代跑、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当事人承诺等方式简化群众身后“一件事”办理程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在全市范围实现身后“一件事”办理“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实施方式

1、服务内容。为全市范围内死亡人员,提供死亡医学证明、遗体火化、户口注销、丧葬补助、待遇发放、医保清算等身后“一件事”一站式联办。

2、办理方式。按照“线上线下协同多端申请、统一受理”的思路,不断拓展丰富身后“一件事”“一站式”服务办理方式。

三、办理流程

1、信息告知:逝者亲属在亲人亡故后4小时内将丧葬信息通过电话告知亡故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的乡镇(街道)殡改工作人员。

2、证明开具:

(1)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未经救治正常死亡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资料,上传至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上并电话通知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在24小时内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明》)上传至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上。

(2)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的(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助理)签发《死亡证明》,电话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亡故人员亲属在4小时内将丧葬信息通过电话告知亡故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乡镇(街道)殡改工作人员,由乡镇殡改工作人员收集相关信息上传至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上。

(3)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报公安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部门依法判定为正常死亡者,按照流程2、(1)执行; 经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公安部门应当依据调查和鉴定结果出具《死亡证明书》,同时出具遗体处置意见书。

3、服务代办:乡镇(街道)殡改工作人员在收到丧葬信息4小时内上门核查有关情况,宣传讲解文明治丧政策、核实墓地情况、告知丧葬办理事项,填写完整《乐清身后“一件事”办理登记表》。由乡镇(街道)殡改工作人员通过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受理业务上传信息。

4、业务办理:殡仪馆根据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信息办理遗体火化手续,然后将火化信息录入浙江省民政厅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同步推送至浙江政务网联办平台,并流入“温警在线”。

5、数据共享:相关部门根据浙江政务网联办平台流转的信息资料(公安部门通过“温警在线”)办理其他“身后”事项。

四、职责分工

1、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殡改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丧葬事项,并在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布殡改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确定殡改工作人员负责身后“一件事”,做好联办平台信息的及时录入、资料保存、资料推送等工作;完善档案管理。乡镇(街道)殡改工作人员要根据乐清市丧葬礼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丧事审批手续集中办理的通知》(乐丧政[2017]1号)要求,在死亡公民户口簿上加盖“死亡注销”章、标注死亡日期,收回居民身份证并剪角(遗失的需提供遗失说明),同时将上述材料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联等上传至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上传材料务必齐全、清晰。剪角的死亡公民居民身份证(附清单)于每月5日前移送公安派出所(分局)户籍窗口。

2、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死亡证明。

3、民政部门:落实殡仪馆负责接收遗体,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并及时将火化信息录入浙江省民政厅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同步推送至浙江政务网联办平台,并流入“温警在线”;负责核实停发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补贴等补助金。

4、公安部门:根据 “温警在线”流入的死亡公民的户口簿、剪角的死亡公民居民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联、火化证明等信息材料按规定及时注销死亡公民户口,处理常表。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应在获取死亡和火化相关信息后主动办理相关费用及待遇的结算、发放或销户等业务。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身后“一件事”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根据本方案强化组织和经费保障,抓好落实,确保改革稳妥落地。建立由民政局牵头,公安、卫生健康、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残联、政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业务指导小组,做好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信息共享。将身后“一件事”作为一个事项增加至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中,实现业务流转。死亡信息、火化信息等通过浙江政务网联办平台、“温警在线”实现数据共享。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权力运行云平台系统的配置和操作,并根据自身需求在法定时间内调取数据,办理业务。纸质证明由镇(街道)收集确定专人保存,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商定推送时间及方式。卫生健康、公安、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本辖区人口死亡信息比对和校核工作,补漏查错,确保人口死亡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一致性。

(三)强化宣传告知。做好身后“一件事” “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工作,力求让改革的初衷、目的、内容和措施家喻户晓。做好业务告知工作,镇(街道)应通过对村(居、社区)加强培训做好文办丧宣传引导、事先干预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委托乡镇(街道)做好户口注销、丧葬费申领、抚恤金申领、特殊人群待遇处理等逝后相关手续的事先告知工作。

(四)强化人文关怀。结合身后“一件事”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在为亡故人亲属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既要宣传倡导文明办丧,推进移风易俗,又要通过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上门慰问和党员慰问等,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

附件:乐清市身后“一件事”联办流程图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印发

乐民办〔2020〕63号关于印发《乐清市推进身后“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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