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乐清教育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1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 07- 02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

2019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时间安排

6月29日至7月1日小学、初中期末考试,7月6日小学、初中暑假开始;7月17日至19日高中学考,7月21日普高、职高暑假开始。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8月24日至30日教师会议,8月31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中小学(幼儿园)正式上课。普高高三上课时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校(园)要在暑期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针对暑期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可能多发的特点,按照《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学生(幼儿)做到“五不一会”;要扎扎实实做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工作,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有效途径,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对孩子假期外出活动做到“四知”。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注意饮食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文明、居家安全,外出时注意防暑、防雷、防台风、防暴雨洪水等。各校(园)要在暑期放假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利用暑期及时完成整改,对暑期内不使用的楼幢,进行断电断水、上锁封闭,但要确保视频监控系统通电、正常运行。各中小学要严格管理好实验室器材物资,特别是危化品。有暑假班的幼儿园,要按照日常安全标准,严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二)在学期结束,学生毕业之际,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维护教师为人师表良好形象。提倡各学校(幼儿园)举办简短有意义的学生毕业典礼、毕业告别活动,反对搞奢侈浪费的毕业聚会活动;提倡师生纯真廉洁情谊,反对各学校领导或教师参与谢师宴、升学宴等活动,或以任何方式索要、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市教育局将对教师等公职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关注、核查。

(三)各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

(四)暑假期间,各校要按市教育局的部署,严肃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乱带生和乱收费的“四乱”行为。学校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任何学校均不得为各类补习(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等;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保持“零容忍”。市教育局在加强巡视巡查的基础上,坚持有举报必查,对置若罔闻者将严肃处理。

(五)各校要切实落实“减负”措施,学生假期作业要少而精。学校要通过网络、微信、钉钉等形式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科学指导好学生假期生活,严格限制各科作业数量,加强亲子活动指导,积极向学生推荐健康向上的课外读物,鼓励教师通过网络辅导等形式对个别因疫情出现“学困”的学生进行学业辅导。

(六)各学区、学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完成教师和教育干部的学年度考核,同时,各校要切实做好教师调配工作,合理调整本校教师结构和工作量,并严禁聘用一年以上代课教师。

(七)各校要认真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深化课改等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要引导教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禁止参与黄、赌、毒等违法乱纪行为,杜绝酒驾醉驾现象。

(八)暑假期间,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校课程规划、课程整合及拓展性课程建设思考和修订工作,并拟好学校和各处(室)、年级组的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各任课教师要安排一定时间拟订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并至少准备好一周的新课。

(九)暑假期间,有校舍维修或建设项目的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施工安全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十)暑假期间,各校要合理调配好保安员,确保24小时有保安员值班。要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暑假时段正值主汛期,各校(园)要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要提前关好门窗,备足防汛物资。在主汛期,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落实责任,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报告。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