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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7- 21 16 : 2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转入常态化管理,但受疫情影响,中小学生体育运动时间减少,个别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有所下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53 号)精神,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一)全面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 4 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 课时,高中阶段每周 2 课时。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疫情防控要求,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循序渐进、科学安排体育课程内容。倡导分批次、分层次进行大课间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全体学生每天上午、下午各做 1 次眼保健操。在此基础上,小学每天增加1节户外活动课,列入校本课程计划。

(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各学校要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 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 3 次以上。加快推进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和游泳等项目运动。加强对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培育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校园体育模式,形成校园体育文化品牌,培养学生二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

(三)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实施学生体测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对省内高校一年级新生体测结果按生源高中的监测,探索将学生体质测试成果应用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途径方法。

(四)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体育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检查制度,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校方责任险,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对于少数有基础性疾病的学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个别化、针对性措施安排适度体育活动,防控运动风险。

(五)开展国防教育实践。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生军训的规定,完善学生军训制度,按规定开展军事技能训练课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国防知识教育,通过国防教育实践等活动,促进学生增强体质、磨练意志、培养品格。

(六)开展校内外劳动实践。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根据条件安排学生进行手工制作、班家务整理等实践活动。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均需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

(一)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将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各类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的专业水平和防控能力,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发生。要针对新冠肺炎、结核病、流感、诺如病毒感染等疫情特点,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的防疫培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设施保障,防止、减少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

(二)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学校要坚持每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复课证明查验、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等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治理。开展校园每日巡查,落实学校工作人员传染性病毒携带者上岗限制办法,健全并落实校园环境、空调系统、饮用水设施设备定期清洁维护等制度。定期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等高频接触面或教玩具等做好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同时要防止消毒过度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三、进一步加强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一)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要求,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要求控制作业数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减少机械式重复训练;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民同招”政策。

(二)规范学生作息制度。遵循青少年生长发育和人体生理活动规律,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 10 小时,初中生 9 小时,高中生 8 小时。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限制中小学幼儿园电子产品使用。中小学教学以线下教学为主,小学阶段停止线上教学和线上作业。中小学不得以APP 等形式布置作业,线下教学中也要尽量控制电子产品使用,重申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间不得超过总教学时间的30%。幼儿园教学与活动不使用电子产品。中小学生不得擅自携带电子产品进校。

(四)夯实近视防控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视觉环境规范化管理,设计教室采光和照明、可调节课桌椅配备、多媒体清晰度、黑板完好度等,确保与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密切联系的环境、器具标准的执行落地。推进“健康促进学校”“绿色学校”建设,培育一批近视综合防控特色学校。健全以保健教师(校医)为主体的学校近视普查模式,保质保量完成每学期1次的学生视力筛查全覆盖,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一人一档。力争实现到 2023 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 2018 年基础上每年降低 1 个百分点以上防控目标。

(五)落实家长近视防控责任。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体育锻炼、饮食卫生、视力保护和卫生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家长落实家庭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文明习惯和不良读写姿势,教育孩子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配合学校减轻孩子课内外作业负担,参加亲子体育锻炼,有意识地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保障孩子基本睡眠时间。鼓励家长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完善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鼓励各类学校自办食堂,确需委托管理的,委托方案应报市教育局同意。严把校园大宗食品等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查关,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货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健全和落实校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设备运行维护制度、水质送检制度、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饮用水卫生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饮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制订校园饮用水污染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各学校应当对饮用水设备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消毒、检查和维护,进行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按规定及时更换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水处理材料和消毒装置,加强对饮用水设备的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定期检验校园饮用水水质并公示。

(四)推进“阳光厨房”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学校“阳光厨房”工程建设,食堂卫生实时监管,积极构建校园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营造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预防、卫生安全、食品安全、近视防控、公勺公筷行动、科学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教育,预防和控制肥胖、近视、龋齿、习惯性脊柱弯曲,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落实健康教育课时和内容。在学生中普及卫生、食品安全等科普知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倡导 “健康第一”的理念,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弘扬体育文化,培育体育精神和卫生文明习惯。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并积极协调、动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促使全社会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卫生健康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体育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体育健康课时不足、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不能保证以及未完成学生近视率下降目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予以通报批评;尤其是对因领导不到位、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规范并造成学生体质健康损害事件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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