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信局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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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0〕12 号)要求,市经信局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现将继续有效、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19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其他局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经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市经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经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市经信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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