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防疫专题 > 相关政策
  • 成文日期: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7- 03 16 : 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落实,同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除承担值班值守任务的学校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二、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确需离开居住地的,要做好外出报备工作,学生出温州要向班主任报备,教师出温州要向校长报备,校长出温州要向局长报备。

三、继续通过“温州市教育系统师生健康报送平台”对师生进行每日健康监测。

四、加强中高风险地区、省外、境外返乐师生的监控,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当地乡镇(街道)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继续发挥学校防控工作专班的作用,全面排摸新生情况,在秋季返校报到前14天要做好平台信息的录入,做好健康打卡。

六、各学区、各校非必须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邀请人员来乐参加活动。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教防控办函〔2020〕4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我省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现就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暑期校园管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完善校园防控体系。各地各校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严格校园人员管理。根据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暑期在校工作人数。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暑期无校内工程项目或其他工作任务的学校,可实行封闭式管理。重点做好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明确告知学生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暑期教学有关注意事项,学生公寓原则上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留校学生执行晨午晚检制度。留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学校所在城市,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师生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城市的,须履行审批手续。

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做好实验室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安全工作。根据需要和防控措施,面向师生有序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并定时消杀。对因学生毕业清空的教室和宿舍,在新一届学生入学前要进行全面消杀。秋季开学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卫生工作。

二、加强师生防疫安全指导。各地各校要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师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师生在校内外做好自我防护。

妥善做好期末工作。各地各学校要以疫情防控为前提,科学安排期末考试、学生毕业和就业招聘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慎终如始。各地各学校在安排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时,也要同步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帮扶,努力帮助毕业生平稳就业。

有序安排学生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

落实居家防控要求。在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基础上,从严制定暑期师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

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居家学习、近视防控、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和思想品德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认真谋划秋季开学工作。各地各校要将2020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工作一体化研究部署,因应各地疫情变化,统筹设计教育教学计划,努力完成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全面排摸新生情况。各学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步发放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示学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在新生入学前,各学校必须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新入职教职员工,也要按要求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

合理安排秋季返校报到。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及早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适当拉大老生返校与新生报到的时间间隔。特别是高教园区等高校相对集中区域,各高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老生返校和新生报到错峰错时,确保平稳、有序、安全。对国(境)外留学生继续按省防控办要求执行。

提升校园防控水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运行的压力挑战,科学预判、排查风险、及时整改、完善预案、备足物资。要继续发挥开学工作专班的作用,共同为顺利开学创造安全的环境,要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升师生健康意识和校园卫生水平。

 

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