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童乐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方案总平调整(含施工图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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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公示内容:温州童乐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方案总平调整(含施工图变更) 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6日(7个工作日) 温州童乐医院建设项目(一期)位于乐清市滨海新区G-a21地块,项目建设单位温州童乐医院有限公司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于医院经营上的需求,向我局提出对方案总平调整(含施工图变更)的申请。调整主要内容有: 一、总平面图 1、总图上变配电房北侧的3#地库出口取消;原3#地库出口北侧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取消,改为两块成品式地埋式污水处理池设在变配电房东边,退红线2.5m;西边2#地库入口改为出入口并纳入一期建设,南边的2#地库入口改为出入口。 2、总图原设计场地标高4.7,现改为5.0。建筑内±0.000对应标高原4.9,现改为5.2。 3、绿地优化:原医疗综合楼上局部屋顶绿化取消,增加医疗综合楼与医技楼和2#病房楼之间室外通道上的绿化面积,增加三期康复病房楼裙房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不变。 3、总图指标: (1)总建筑面积与计容面积:原一期地上计容面积41426.95㎡,总建筑面积52263.52㎡;二期地上计容面积28490.36㎡,总建筑面积37474.59㎡;三期地上计容面积19347.95㎡,总建筑面积26416.81㎡。现改为一期地上计容面积42420.83㎡,总建筑面积52954.57㎡;二期地上计容面积29084.79㎡,总建筑面积38069.02㎡;三期地上计容面积17759.64㎡,总建筑面积24714.89㎡。总指标中总建筑面积原116154.92㎡,现改为115738.48㎡。修改后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变,容积率保持不变。 (2)地下室面积:原地下室建筑面积表中污水处理池面积取消,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由19424.44平方米改为19658.68平方米,原人防急救医院2900平米在二期地下室修建,现根据市政府会议改为三期地下室设置,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不变,地下室另行计容面积保持不变。 二、地下室施工图设计 1、地下建筑家属职工食堂、生活服务用房、医疗器械展示区位置调整,面积不变。原1#病房楼地下室配套用房取消,现改为停车库功能。医院配套用房移动至医疗综合楼地下室轴号1/D至轴号Q轴的设备用房处,此处设备用房取消。 2、原机械车位取消,改为普通车位。 3、原地下室2、4、9#楼梯取消,1、5#自动扶梯取消。 4、二期地下室人防急救医院移至三期地下室,该区域现改为停车。 5、原地下室F-G轴交16轴增加两部电梯, P轴交4轴增加一部电梯,地下室修改详见最新地下室平面图。 三、地上建筑施工图设计 1、门诊医技楼六层增加设备用房、上屋面楼梯及电梯井道,立面调整,面积增加566.43㎡; 2、医疗综合楼在4层屋面上局部增加第5层建筑(五层建筑高度为22.55m),5层功能为医疗办公室,立面调整,面积增加388.22㎡; 3、变配电房、高压氧原建筑高度5.500m,现改为6.700m。 四、其它设计内容和经济技术指标不变,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示附件。 经我局审核,调整后的内容满足土地规划条件及相关法规、规范等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具体详见乐清市滨海新区G-a21地块温州童乐医院项目部大门口。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局反馈;如有相关利害关系人需要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持相关身份证明和利益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局申报登记。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予以批复。 联系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323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61880171 公示地址:乐清市滨海新区G-a21地块温州童乐医院项目部大门口 公示网址:http://www.yueqing.gov.cn (乐清市政府门户网)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