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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0-18231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经信〔2020〕61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加速政策落实,根据《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0年第一批软件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乐清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并依法纳税;

(二)项目均需在2020年度获得;

(三)企业被市信用办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最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评定为C类的、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行为的,均不得享受补助;

(四)企业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根据要求在浙江省经信委数据服务平台(地址:https://qybyc.jxt.zj.gov.cn/zhiflow-pc/#/zlbLogin)填报相关数据。

二、项目类型及奖励标准

(一)软件著作权奖励

企业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件奖励1500元,每家企业最多奖励1.5万元。

(二)软件企业奖励

企业获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或经省经信厅核定的软件企业,奖励5万元。

(三)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奖励

企业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CMMI集成)三级、四级、五级认证,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60万元。

(四)首版次软件产品

企业研发的产品被认评委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奖励50万元。

三、申报要求及评选流程

(一)请各镇街、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后选择乐清地区,选择相关奖励项目按照指南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至2021年1月8日,逾期系统关闭,停止受理。

(二)市经信局对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拟兑现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数字化推进科,电话:61522625;

为方便集中答疑,请添加QQ群607210984。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0〕6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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