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彩云,林剑,林敏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荆山社区荆山南路80号的《2-1995-2-380、2-1997-3-1539/190f00058》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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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彩云,林剑,林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荆山社区荆山南路80号, 证号为2-1995-2-380、2-1997-3-1539/190f00058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彩云,林剑,林敏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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