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乐政发〔2016〕66号文件的通知
|
|
CYQD00-2020-0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和新规定,《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16〕66号)相关规定已不再适应乐清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需要,经十六届市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乐政发〔2016〕66号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