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师生及家长防诈骗教育宣传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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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涉网络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来,此类案件高发且被骗金额也越来越高。为切实提高全市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防诈骗意识,市教育局、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联合开展集中主题教育宣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发文之日至9月19日。 第二阶段:2021年寒假放假前半个月内。 二、宣教对象 1.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 2.全市中小学生; 3.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 三、活动方式 (一)第一阶段(发文之日至9月19日) 1.教职员工。(1)集中学习。9月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防网络诈骗教育(教职工篇)PPT》(见附件1)。(2)参与答题。扫码关注“乐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答题程序,完成防网络诈骗答题,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的姓名、学校等信息。 各校(园)要确保教职员工集中学习、答题参与率100%。 2.中小学生。9月19日前,各中小学分班组织学生学习《防网络诈骗教育(中小学生篇)PPT》(见附件2)。 3.中小学生、幼儿家长。9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把《防网络诈骗教育(中小学生篇)PPT》发至班级微信群,发动家长学习,同时要求家长扫码关注“乐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答题程序,完成防网络诈骗答题,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的姓名、学校、班级等信息。 各校(园)要通过班主任紧盯各位家长,确保家长的学习、答题参与率100%。 (二)第二阶段(2021年寒假放假前半个月内)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再次利用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防网络诈骗教育(教职工篇)PPT》;各中小学再次分班组织学生学习《防网络诈骗教育(中小学生篇)PPT》;各中小学、幼儿园再次把《防网络诈骗教育(中小学生篇)PPT》发至班级微信群,发动家长学习。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网络诈骗重在预防,关键在于提高人的防范意识。遏制当前的高发态势,全市各校(园)均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入全社会防范队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教育宣传,确保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人人受教育。各校(园)除完成本文件的规定动作外,可根据实际创新宣教方式,做出亮点。 2.开展通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后,在发生被骗案件的,出现一例,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通报一例,情节严重的,还将采取后续处理措施。 3.纳入考核。本轮集中教育宣传活动纳入本年度平安校园考核。全市各校(园)要将活动过程的照片收集到位并归档,学生分班教育的照片每班一张,家长微信群的截图和教职工大会的照片也要留档。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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