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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乐清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2020-12968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0〕16号
  • 发布机构:
  • 乐清市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号)、《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编制《乐清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新增或调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乐清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

审查

1

《乐清市义务教育

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修编》

市教育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17号)

2020

5月底前

2

《乐清市城市公共

交通规划》

市交通

运输局

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建制村客车村村通公交行动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734号)、《乐清市域总体规划(2013-2030)》

2020

12月底前

3

《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纲要》

市发改局

《温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

2020

12月底前

乐政办发〔2020〕16号 关于公布《乐清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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