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宣勉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山前东村(小方村)的《2-1996-56-2154,》证书的遗失声明
陈宣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北白象镇山前东村(小方村), 证号为2-1996-56-2154,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宣勉
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