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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6/2020-182415
  • 主题分类:
  • 综合党团-/民族事务
  • 文号:
  • 乐民宗〔2020〕16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1
  • 有效性:
  • 有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结合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现就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战1161,奋进2020”,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优异成绩以及各行各业涌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浙江“重要窗口”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三)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会议精神;

(四)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五)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

(六)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七)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三、活动方式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在重点路段张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在中心地区设立宣传专栏,在短信、微信等新型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等手段,切实扩大宣传影响。

(二)围绕民族团结“6+1”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在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场所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文化礼堂,全新打造民族团结创建新载体,积极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抓好民族团结模范宣传,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少数民族群众身边。扎实开展各类扶贫帮困爱心行动,深入少数民族群众贫困家庭,切实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五)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要加强《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学习和贯彻落实,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六)集中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街道)要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之机,集中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及时排解矛盾纠纷,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全市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创新活动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做到形式与创新相结合,形式与实效相结合,不断推进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民族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二)创新方式,讲求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注重夯实基础,注重面向群众,注重整体推进。要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参与性,不断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强活动的影响力。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求真务实,总结推广。要将宣传月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全域美”建设等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为少数民族办一些有影响的实事和好事。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市民宗局加以宣传推广。

(四)督促检查,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及时向市民宗局上报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于10月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动态信息报市民宗局。

联系人:陈莉,联系电话:61880696  13867703181(673181)

乐民宗〔2020〕16号关于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timevale-conve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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