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计生协组织设置、班子配备和人员安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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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计生协: 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就乡镇(街道)、村(社区)计生协组织设置、班子配备和人员安排及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目标,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美好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基层计生协组织的设置、班子配备和人员安排等工作,发挥计生协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家庭健康、公共卫生服务、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等工作,融入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二、组织设置 1.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群众”原则,乡镇(街道)级计生协应常设执行机构,由分管领导担任专职副会长,并配备秘书长具体负责,确保有人负责、有人干事。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社区)计生协的领导,村级计生协班子成员人选要经村(社区)党组织同意。村级计生协要健全计生协领导班子、优化会员结构、完善会员联席户制度。 2.村(社区)计生协,需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乡镇(街道)计生协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班子配备及人员要求 1.要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优秀人才,选配为基层计生协理事会组成人员人选。要拓宽选人视野,村级计生协理事会要吸收青年、妇女、民兵、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热心公益人员、能人志士参加。坚决把“五不能”和曾受刑事处罚的对象排除在村(社区)计生协之外。 2.乡镇(街道)计生协设会长(人选)1名,通常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兼任,副会长(人选)若干名,理事(人选)若干名,理事会聘任秘书长1名,秘书长通常聘任乡镇(街道)职能科室计生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3.村(社区)计生协设会长(人选)1名,副会长(人选)若干名,理事(人选)一般控制在7-19名,理事会聘任秘书长1名。村(社区)计生协会长(人选),一般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社区)计生协理事会一般聘任妇女主任或网格员等关爱计生群众、热爱计生协工作的优秀人才担任协会秘书长。 4.村(社区)计生协理事会(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入考察、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并事先征求乡镇(街道)计生协意见,经村(社区)党组织集体研究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确定。 四、主要任务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的决议,接受上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任务; 2.组织和发展会员,建立“会员之家”等会员活动阵地,健全会员小组、会员联系户等组织网络; 3.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倡导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致富发展相关知识、理念和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4.组织开展生育、生活、生产服务及互助活动,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 5.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反映群众诉求,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乡镇(街道)计生协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及时调整理事,选举配齐计生协组织机构。村(社区)计生协要紧跟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工作进度,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调整完善村(社区)计生协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乡镇(街道)计生协要及时督导村(社区)计生协及时完成调整。乡镇(街道)计生协11月30日前将乡镇(街道)计生协、村(社区)计生协调整情况上报市计生协。 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0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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