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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乐清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20-21315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 有效性:
  • 失效

《乐清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19年11月,市住建局起草本《办法》;2019年11月29日召开座谈会,征集我市包括外地企业在内的所有建筑业企业意见,收到企业反馈意见2条,因企业对政策解读有误,不予采纳。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23日在乐清市府网公开征求意见,收到0条意见。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点明本《办法》的出台背景及适用范围,并对本《办法》的核心内容“关键岗位人员”作出解释,要求关键岗位人员须是对应公司的本单位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为认定标准。

第二部分为人员配备,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种类及资质作出要求。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满足工程要求,且人证相符。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现场考勤方式。

第三部分为带班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部分为人员变更、撤离,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和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作出说明。

第五部分为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出相应的查处。同时与温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挂钩,量化企业现场违规行为,并运用于工程招投标。

解读机关: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铮

联系电话:0577-6160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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