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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住建局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0- 09- 18 10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9月17日下午,乐清市住建局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会,邀请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叶舟律师授课,局领导班子成员、局中层干部及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叶舟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的历史背景、物权编的框架结构、物权变动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物权编主要涉及修改的条款进行了说明。叶舟律师运用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其语言魅力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是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与会人员会后要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并运用于工作中。

此次培训的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加深了我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深入理解。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乐清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 王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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