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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关于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54/2020-18238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乐新居民建议〔2020〕2号
  • 发布机构:
  •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有效性:
  • 有效

尊敬的周宙龙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新居民服务工作的关心,你所提的各项建议,非常契合当下新居民的实际需求,有很强的针对性。经与教育、住建等部门协同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加强对新居民子女的教育服务

一是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100%入学。据统计,2019学年在我市就读的新居民子女共有42620人,其中小学33866人,初中8754人。其中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40812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率为100%。2019学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居民人员子女分别招生6396人和3631人,目前,全市总体学位能满足群众子女入学需求,未出现符合条件的新居民人员子女未入学情况,且我市每年新居民子女就读人数和占比均居温州市首位;二是简化入学手续。从2018年开始我市已将新居民子女入学条件由原先的6个简化为3个,只需提供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即可,减少无监护人证明、暂住地要求等;三是增加新居民子女入学申请途径,新居民子女申请入学可以通过向学校直接申请入学、积分制申请入学、政策照顾申请入学、企业统一申请入学等多种途径,积极推进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和扩大引进人才子女就读范围工作,2018、2019年市教育局均安排200多个优质学校学位供各类人才子女和服从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人员子女入学。

当前我市新居民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集镇热点学校、经济开发区、柳白片区新居民子女入学压力大;部分企业违法用工,造成新居民人员子女不符合入学条件;部分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水平低、条件差。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策驱动,疏堵结合;帮扶结对,逐步提升”的原则,努力提高公办中小学的吸纳能力,加大投入,建立达不到规定办学标准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退出机制等措施,使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促进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努力实现新居民子女从“有书读”向“读好书”转变,不断提升新居民子女教育质量。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分层分类解决新居民子女入学问题。通过市助企办、市工商联等机构,加大对新居民子女入学和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等政策的宣传,了解新居民子女入学紧张地区的教育资源承受能力。积极推进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和扩大人才子女就读范围工作。对入学紧张的区域和学校,严格一年社保等要求,对招生还有空余的学校,放宽一年社保等条件,最低做到即保即读,确保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二是加大投入,努力做好教育资源不足地区学校建设工作。做好盐盆一小、北白象四小、城南二小、虹桥镇五小、柳市十七小等校接纳和扩容工作,加快乐成二小、柳市七小的搬迁和扩建工作。继续做好公办学校的内部挖潜工作,特别是做好经开区、盐盆片、柳白片、大桥开发区等热点地区周边学校的统筹协调。三是继续扩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规模。发挥公办学校的资源优势,挖掘公办学校资源潜力,扩大办学规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因当地户籍学生减少而空出的学额,全部用于招收新居民子女,努力做到就近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四是加大非法民工子弟学校的整治和提升工作。在2019年全市民办民工子弟学校调研的基础上,出台限期整改提升措施,重新审核办学层次和规模。以“提升层次,促优创特”为原则,针对有意向搬迁到符合条件的新地址继续办学的,在地址变更工作上给予政策照顾,允许在产权清晰、房屋质量达标的闲置厂房内办学,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扶持。对无整改提升计划的或整改提升方案有名无实的,从2019学年开始停止招收新生。五是努力改善新居民子女就学环境。出台《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居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指导新居民子女学校规范办学,开展公办学校与新居民子女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本地学生与新居民子女“生生结对”、“手拉手”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到对新居民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为新居民子女就学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全面提升新居民在乐清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广大新居民在乐清挥洒青春和汗水,是乐清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让广大新居民共享乐清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让他们从客人慢慢向主人转变,不断增强广大新居民对乐清这座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一直是我们新居民服务工作的重点,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成立至今,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切实有效的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新居民优秀人物评选,近年来我市举行了“十佳新乐清人”、“第一届最美新乐清人”、“第二届最美新乐清人”、“十佳新居民志愿者”等一系列针对新居民的优秀人物评选,这既是对广大优秀新居民在乐清的贡献进行表彰,也是对全市广大新居民的一个示范引领;二是开展《人在乐清》、《他乡是故乡》等书籍的编撰,将部分新居民在乐清的工作、学习、生活进行记录,留下他们在乐清经济社会腾飞时期所作贡献的翔实资料;三是开展关爱新居民子女活动,从2012年始,我市已经连续8年开展“六一微心愿”、“暑期夏令营”等活动,共计为1600多名新居民子女圆梦,“暑期夏令营”活动既提升了广大新居民子女综合素质,也在暑期为广大新居民家长解决了后顾之忧;四是举办各种类型的文体活动,通过举办“新居民趣味运动”、“新居民象棋比赛”、“新居民摄影比赛”、“新居民乒乓球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增强新居民在乐的业余文化生活;五是开展新居民学历提升工程,2015年以来,我市共计为2000多名新居民提供学历晋升补助,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报考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如期获取毕业证书的,一律给予3000元的财政补助;六是开展新居民优秀事迹展播活动,通过乐清日报、乐清电台FM995热线等载体,开展了针对新居民优秀事迹的宣传展播,全面提升广大优秀新居民在乐清的知名度,促进新老居民的融合;七是和春华教育集团合作,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参加技能培训提供学费折扣优惠,广大新居民凭借《浙江省居住证》在春华教育集团学习电脑美工、会计、市场营销等科目的学习时,学费九折;八是为广大新居民借阅图书开通绿灯,广大新居民凭借《浙江省居住证》就可以享受和本地市民一样的借阅权利;九是加强和异地商会、异地社会团体的沟通合作,定期走访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安徽等异地商会和霍邱驻乐清流动人口党委,与他们在新居民志愿者服务活动、困难慰问、以外调外等方面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水平;十是全力打造新居民志愿者服务品牌,新居民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广大新居民参与乐清社会服务和展示自我的重要平台,通过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拉近了乐清本地居民和新居民之间的关系,也为新居民反哺第二故乡提供了很好的平台,特别是广大新居民志愿者利用乡音乡情的优势,引导了大批新居民参与到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全域美等活动中来。

三、加速实施公共租赁房屋建设,全面提升新居民的住房条件

我市 2012 年出台了《中共乐清市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乐商创业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2〕22 号),规定工业企业厂房容积率上限可至 3.2,建筑密度上限可至 55%,非生产性用房比例可至 20%。这为企业建设外来人才和员工集体宿舍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我市近几年建成并投用的面向企业员工的公租房有:1、乐清经济开发区科技加速器公寓楼,属政府租用企业用房,面积约1.34 万㎡,房型为 20-40 ㎡,共计 315 套。2、乐清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公寓楼,属政府投资建设配套公寓,面积约 1.06 万㎡,房型为 30-40 ㎡,共计 160 套。3、乐清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公寓楼, 属政府投资建设配套公寓,面积约 0.73 万㎡,房型为 30-120㎡,共计 94 套。4、虹桥镇电子信息加速器公寓楼,属政府投资建设配套公寓,面积约 0.8 万㎡,房型为 20-40 ㎡,共计 214 套。5、乐清湾港区乐商创业园职工宿舍及人才公寓,属政府投资建设,面积约 10.53 万㎡,房型为 50-85 ㎡,共计 1565 套。6、新世纪人才大厦,建筑面积 90-130 ㎡,共计 211 套。

今年我市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准备对无住房的公交司机和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公租房租赁补贴,现已完成摸底调查,准备起草有关文件,适时实施。同时下一步将参照温州的有关成功经验,在合适的时机,引进企业建设“蓝领公寓”,更好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使他们真正安居乐业,为乐清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居民服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近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新居民的实际需要尚有很大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探索,尽我们所能地为新居民提供更多更好更契合他们需求的服务。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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