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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三举措”推进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发布日期: 2020- 09- 29 14 : 08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立足打造与“重要窗口”相适应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大统筹”应急管理体系,聚焦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和一线应急救援水平,全面推进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统分结合,设置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机构改革后,乐清市开展充分调研,明确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职责。建立由“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总协调,农办、社会事务办及安监所(分局)具体承担各自线上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统分结合的基层应急体系。安监所(分局)按现有模式运转,保障安全生产基本盘不动摇。在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增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各线应急管理工作。截至目前,乐清市25个乡镇(街道)均已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增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二、整合力量,建立基层综合应急队伍。整合基层防汛防台、森林消防、减灾防灾、安全生产应急值守救援各条线力量,建立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全市共配有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编制人员413名,其中安全监管单列编制160名。选派村双委精干力量组建村级应急队伍,负责防汛防台及自然灾害信息排查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应急队伍的报酬制度。截至目前,乐清市村级应急队伍人员达531人。开展乐清市防汛防台应急防御能力提升、自然灾害人员转移基础信息排查和“浙江安全码”应用工作、灾害信息员等业务培训7场,培训人员达681人次。

三、规范创建,提升基层应急救援水平。乐清市制定《乐清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方案》,率先在温州市各县市区中搭建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和全市域社会应急救援双重力量体系架构。启动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项目,出台《乐清市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对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实现应急救援队伍固定训练基地“全覆盖”。截至目前,共组建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3支、乡镇(街道)综合队伍25支、村(社区)应急队伍503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6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9支,县乡两级纳入规范化建设队伍53支。市财政投入135万为5908名基层救援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共举办技能培训、应急比武和实战演练5次,增补应急装备冲锋舟27艘、橡皮艇42艘、发电机25台、卫星电话114部,有效提升基层救援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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