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温环乐解查〔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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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乐清市安本铁芯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R 法定代表人:张** 我局于2019年9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涉嫌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温环乐查〔2020〕3号),因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