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学校生活 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20-182395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有效性:
  • 有效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乐清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根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大会精神的通知》(浙分类办〔2020〕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乐清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和《2020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乐机事〔2020〕1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ol list-paddingleft-2" style="list-style-type: decimal;">

  • 工作目标

  • (一)确保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到11月底前,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师生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二)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学校内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学校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三)巩固分类成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保持高水平运行,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并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1.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课、团课等契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利用校园广播、LED宣传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横幅等宣传平台进行宣传造势。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宣传垃圾分类活动信息,在媒体平台宣传师生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新闻。每学年各校至少组织2次以上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2.形成教育合力。将垃圾分类教育与文明校园创建、学校健康教育、德育工作、环保教育、光盘行动相结合,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提倡校园垃圾减量,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

    3.强化师资培训。制订宣传培训计划,开展教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班主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全覆盖,成立一支垃圾分类志愿宣讲队伍,培养一批推行垃圾分类的教师骨干力量,提高教师环保意识。

    4.鼓励自主创新。结合学校科技节、艺术节等活动,组织开展社团、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大赛等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热情。鼓励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

    (二)完善基础设施

    各中小学、幼儿园须按标准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标识、颜色、种类,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1.每个独立区域(院子)或每幢大楼至少配齐1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按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3类收集容器。

    3.办公室、教室:按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2类收集容器。

    4.学校食堂:餐厨垃圾回收处按组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用餐区域按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

    5.开水房(茶水间):按组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

    6.卫生间:只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7.生活区: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应配齐适当的四分类收集容器。

    8.垃圾集置点按需设置四大类垃圾收集容器并在附近设置清洗点;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垃圾房等。

    9.产生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学校应单独设立投放点。

    (三)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服务

    1.开展志愿服务行动。成立一支以学生为主的垃圾分类投放和减量志愿服务队(或社团),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减量宣传以及公益服务活动。

    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持续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师生通过进家庭、进社区等形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实践,形成人人都是志愿者、个个都是宣传员的良好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

    (四)开展示范学校创建行动

    着力推进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常态化,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持续开展乐清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各校可对照《乐清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评分标准》(附件2),填写《乐清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3),市教育局对申报的学校进行指导、评估认定。到2020年10月底前,创建30所市级示范学校,选树一批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推广形成推进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的良好机制。

    (五)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要将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作为学校的常态活动,将分类知识全覆盖、准确投放无误差作为学校德育行为规范建设的常规,促使垃圾分类形成习惯,确保分类准确率保持高水平运行,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部门协作到位。各学校要加强与发改、住建、环保、卫健、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邀请专业人员到校作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落实分工和责任,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到位。按照《乐清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考核细则》(附件4),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等督查活动,加大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并纳入学校发展性考核内,同时与绿色学校评比、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相挂钩。学校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班级、师生的评优评先相挂钩。

    (三)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到位。各校要运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报道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活动后,各校要做好档案整理和总结工作,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和2021年6月10日前,将《2020学年乐清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表》(附件5)、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总结材料,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图片或文件)以打包的方式发送到学生科邮箱:82714069@qq.com

     

    附件:乐教学〔2020〕14号附件.zip

         1.乐清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参考目录

             2.乐清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评审标准

    3.乐清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申报表

    4.乐清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考核细则

    5.2020学年乐清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