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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关于做好温州市2021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01- 18 信息来源: 教研室 字体:[ ]

乐研训〔2021〕16号

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温州市2021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温教科规办〔2021〕1号)精神和《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决定启动温州市2021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对象

(一)申报类型

1.教科规划课题(WK):指综合性较强的,对本校乃至区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面向市县两级教育局机关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校校长及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教研组长等。

2.教学研究课题(WY):指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有效学习,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面向各级教科研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一线教师等。

3.教师教育研究课题(WS):指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面向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等。

4.教育技术研究课题(WJ):主要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综合性或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课题。

5.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WD):由温州大学提供课题研究经费资助、温州大学与温州市教育局联合立项管理的课题。

(二)申报对象

2020乐清市级获奖课题优先推荐;鼓励民办学校参与课题立项申报;对新课程改革以及教育教学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新项目,原则上允许申报温州各类课题;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或省级各类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与程序

1.各类型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其中课题负责人是否为温州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含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温州市名校长、温州市名师、温州市名班主任)请务必在申报书、汇总表上注明。

2.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结题评奖时间统一在每年9月份,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3.申报者请在3月8—9日将纸质材料(《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活页表、汇总表纸质稿各一份)报送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乐清市教育局后幢209室教育科学研究室)李乐安老师收,联系电话:62531466。

4.上报材料经初步评选后公示拟推荐对象, 课题办将组织拟立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关网上申报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文通知。

希望各学校(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教育科学研究室联系(电话62531466)。

附件:(从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网站下载:输入网址

1.2021年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2.2021年温州市各类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3.课题申报活页评审表

4.2020年乐清市各类教育课题结题与优秀成果评审结果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1年1月15日             

16号附件1:2021年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16号附件2:2021年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16号附件3:课题申报活页评审表.doc

16号附件4:2020年乐清市各类教育课题结题与优秀成果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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