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1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作者:农业农村局字体:[ ]

根据《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2020 年工作方案》(浙农质发〔2020〕10 号)方案,结合乐清实际制定本通知,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公开意见征求时间: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1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7-61880128。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

(意见征求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2020 年工作方案》(浙农质发〔2020〕10 号)和《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经杨梅规模主体自愿申报,省杨梅标准化技术项目团队调研讨论,确定乐清市雁荡山瑞兴水果专业合作社等九家规模主体为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创建单位,创建主体名单见附件1。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杨梅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试验辖区内实现杨梅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9%以上,一证一码全覆盖,全面提升我市杨梅生产水平,经调查研究,除对已确定的九家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创建主体以外,对其他落实杨梅标准化生产的杨梅规模主体(三类主体)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一家主体2000元。

一、杨梅规模主体标准化生产要求

(一)主体实施质量安全承诺,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药安全间隔期等相关规定。

(二)主要农产品全面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或生产模式图实行。

(三)主体纳入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信息库,杨梅上市要加施温州市智能云码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标牌标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可查询、可溯源。

(四)主体一个生产周期内杨梅快速检测全覆盖,定量监测抽检配合相关农业部门随机抽检,检测结果为合格。

二、补助上报要求

(一)上报截止时间。材料上报于2021年8月2日截止。

(二)上报材料。1.提供近二年杨梅生产记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提供生产模式图上墙相关内容。3.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应用相关材料。4.提供杨梅质量安全检测相关材料。5.填写《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规模主体补助申请表》(附件2),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叶红,联系方式:61880128。

请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积极发动指导,全面推进本区域内的杨梅标准化生产创建工作。

 

附件:1.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主体名单

2.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规模主体补助申请表

3.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9目

 

 

 

 

 

 

 

 

 

 

 

 

 

 

 

 

 

附件1

 

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主体名单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1

乐清市意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南岳镇大崧上岙村

厉斐之

13567769170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2

乐清市虹达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乐清市淡溪镇黄塘村

周丕考

13868710152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3

乐清市雁荡山瑞兴水果专业合作社

雁荡镇田东村

黄久友

13806869028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4

乐清市白龙山家庭农场

乐清市岭底乡东田村

金道会

13587752506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5

乐清市岭底仰后水果专业合作社

岭底乡仰后村

谢选宽

13968764652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6

乐清操生家庭农场

岭底乡夏林头村

夏操生

13588969160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7

乐清市硕丰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淡溪镇龙潭村

陈翠微

13325773363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8

乐清市绿园水果专业合作社

淡溪镇杨川村

林桂芬

13968718389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9

乐清市龙田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岭底乡南充仰天河基地

卢阿进

15988730687

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

 

 

 

 

附件2

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规模主体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讯地址


基地地址


面积


开户银行


账号


标准生产化落实情况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乡镇(街道)(盖印)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科室初审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印)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印)

年     月     日






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3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们健康息息相关,关系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放心,特向社会承诺:

一、坚决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生产各环节管理责任人。加强对合作社社员培训教育,让社员自觉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措施到位。

二、严格执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实施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真实全面记录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档案,认真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要求,自觉开展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检测,坚持不合格产品不采收,超标产品不放行,做到产品有标识,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三、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其它物质。认真做好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从生产源头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自觉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的检查、检测和监督,出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1/2/3/art_1683457_59143244.html

征集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1-21 10:36:53 截止日期: 2021-02-01 23: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