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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邵齐晓同志记功的决定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1-1728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乐政发〔2021〕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率全省之先启动征地攻坚工作,新增用地指标及国家、省统筹占补平衡指标的争取创近年来新高,农转用征收报批取得新进展。邵齐晓同志作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抓住窗口期用地优惠政策,提前谋划项目,做好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征收报批,并多次主动带队到上级部门对接,内外协调,上下衔接,有力保障服务重点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的用地。

鉴于邵齐晓同志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给予邵齐晓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印发

乐政发〔2021〕3号关于给予邵齐晓同志记功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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