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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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报送备案情况 2020年,市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8件,较2019年的27件增加40.7%。其中,报备数量前三位的分别是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二)审查情况 全年共审结38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直接准予备案36件,通知制定机关改正后准予备案的2件,备案审查直接纠错率(指自行改正占已审结数量的比率)为5.26%。 二、主要成效 (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0年1月19日,针对机构改革后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修订出台了《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20〕9号)。同时,今年我市着重推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要求市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系统进行备案,使得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流程更加规范化。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市累计清理文件411件(拟继续有效206件,修改后继续有效7件,已明令废止22件,废止126件,宣布失效50件)。 二、下一步工作 2021年,市司法局将继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文件质量提升,增强工作前瞻性,提前介入指导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