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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关于巩固制造业发展优势 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1-17074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有效性:
  • 废止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工业经济稳步走在前列,在前期各相关部门政策沟通讨论的基础上,并经过不断的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关于巩固制造业发展优势 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二、文件涉法内容说明(制定依据)

该文件参考《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年3月13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的十条意见(试行)》(乐政发﹝2017﹞26号)等政策文本,并结合相关实际制定。

三、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产业链基础高级化提升、加大老旧厂房改造力度、推进智能化技改力度、放宽实用性人才认定条件、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益、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加快推进企业降本减负、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设立政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等10方面内容。

四、政策内容情况

文本主要内容是十条扶持政策条款。

(一)支持产业链基础高级化提升。该政策重点是支持和鼓励产业链企业开展协同智能制造和协同精益管理,对由龙头企业牵头产业链配套企业,开展协同智能制造项目申报的,以协同项目总投入核定投资额,参照智能化技改、两化融合政策补助标准;对协同的精益生产,按项目合同金额 25%的补助,单一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加大老旧厂房改造力度。该政策重点鼓励企业加大推进老旧厂房改造,对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对原厂房容积率2.5以下,改造后厂房容积率达到2.5以上的,当年实施智能化技改的,在原补助比例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提高部分不超过200万元,建筑密度放宽至55%。

(三)推进智能化技改力度。该政策重点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智能化技改支持力度,筛选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其免费提供智能化咨询诊断服务;加快数字赋能,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等模式,推动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

(四)加强实用性人才认定引进。该政策重点支持本地企业现有实用性人才的支持力度,在我市企业中受聘任职满5年,处于企业关键技术岗位,为企业发展提升作出重大贡献的实用性人才,未列入我市人才范畴的,经审核认定后,参照E类人才在子女就学、租房补贴、人才公寓、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根据企业销售收入和纳税额度分档推荐相应人才数量。

(五)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益。鼓励村集体土地工业用地项目通过村集体自建、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对于有多幢厂房建设的,允许采取“一次审批,分期实施,分幢验收,整体发证”的审批方式。对村集体开发建设的工业厂房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六)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资源开展技术合作,对企业借助外部机构开展项目技术开发或者通过技术市场交易购入,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给予项目合作费或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10%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该政策重点鼓励乐清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对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委托尽职调查、法律咨询、会计评估等费用给予50%补助、不超过50万元的事后奖励,对被并购重组、纳税地仍留在乐清并承诺五年内不外迁的,给予被并购重组企业自然人股东在并购重组所产生的个人地方综合贡献度50%的奖励。对引进政府投资机构实际资金到位的,连续五年每年根据前一年新增的地方综合贡献度给予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实际到位资金的20%,如果中途资本退出的,终止享受奖励。

(八)加快推进企业降本减负。用足用好减税降费各项措施,落实各级普惠性税收减免和社保负担减免政策,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建立涉企收费审核制度,加强违规收费治理。

(九)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融资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存款竞争存放激励办法、创新融资产品、降低担保费率等措施,拓宽制造业融资渠道和成本。

(十)设立政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整合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不低于10亿元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大力支持嵌入式软件、芯片、物联网传感器、高端装备等与我市现有产业高度契合、能引领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五、施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1年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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