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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1- 01- 08 10 :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  称


温州东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47210519081(3/5)


项目名称


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西片)道路网建设工程
(纬三路、纬八路)

施工地点

乐清经济开发区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乐清经济开发区油气管线物探成果计算,纬三路天燃气管道埋深 12.95m 距离 3#桥台 16.9m,成品油管道埋深 11.65 距离 3#桥台20.2m(纬三路一号桥与经九路之间);纬八路天然气管道埋深 1.46m距离 3#桥台 8.5m,成品油管道埋深 12.9m 距离 3#桥台 15.3m(纬八路一号桥与经九路之间)。
施工前,提前通知天然气、成品油管线产权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管道和方案的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旁站监管,同时项目部派专职安全员全程跟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管道位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了解施工工艺要求、管道危险风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以及管道保护安全措施;先按精探报告的数据现场放样明确油、气管线具体位置,并分别进行标志彩旗,现场醒目位置增设施工安全标志和危险源告知牌、监控责任牌;
施工时管线距离天然气管道 5m 外,采用钢板桩支护,钢板桩之间采用 U 型搭接。工作坑开挖时,必须有浙江浙能油气运行有限公司现场监护小组现场监护,采用人工结合小型机械缓慢开挖,施工中严禁施工机械直接压在管道上方,并加强对管道水平及垂直方向位移的观测随时注意地质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1年1月8日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发改能源〔2021〕1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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