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检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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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社区、科室,各村(社),有关单位,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 现将《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检测预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镇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根据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柳市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区域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全镇范围内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各项工作。 四、形势研判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专家研判当前疫情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风险。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叠加,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 五、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上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构建情景模式,拟定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如下: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镇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地区无病例,个别村(社区)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和省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 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重点地区来乐返乐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 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需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各村(社区)对一般接触者组织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一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对活动轨迹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对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少数村(社区)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传染源。 (2)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3)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镇域疫情传播,即柳市镇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镇扩散蔓延风险,需要乐清市级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乡镇(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镇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区域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采取阻断疫情向周边乡镇(街道)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柳市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的村(社区)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镇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疫情发生地。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12个社区为整体,94个村(社区)、乡镇(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对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镇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之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以及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区域。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 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跨村(社区)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村(社区)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镇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 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应急处置措施,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响 应规定程序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镇资源的基础上, 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上级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社区管控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镇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我镇局部区域或全镇划定为疫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人员、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动车站、汽车站等离城通道可暂时关闭。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 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 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六、工作评估 针对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随时组织开展评估。 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检测预警 工作方案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镇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监测和预警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依托省、温州市、乐清市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新冠肺炎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了解新冠病毒基因变异情况,及时有效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与扩散。 二、监测内容及方法 (一)人群监测 1.医疗卫生机构监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报告、审核、预警工作。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所有发热患者、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做好新进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保洁、食堂、安保等人员)核酸检测,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根据疫情特点和岗位风险,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口岸监测。做好海关入境人员症状监测,对所有入境人员核验国际版“健康码”,测量体温。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入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置,原则上对所有入境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场所监测。 (1)重点场所监测。养老机构、教学机构、监管场所、餐馆 、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症状监测报告、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执行“ 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晨(午)检等措施,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进行诊断排查,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柳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每周抽取不少于30名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人员、外卖快递人员等特定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2)公共场所监测。动车站、公路客运站及商场超市、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各类开放开业易致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健康码” 查验、体温测量等措施,发现非“绿码”或有发热情况的人员,应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医,同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 3.社区监测。各社区(村)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社区民警、小区物业人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上报的非“绿码”或异常症状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做好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乐返乐人员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并向柳市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领导小组报告;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要组织开展逐户排查。开展健康宣教工作,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并主动就医。 4.药品销售监测。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由零售药店每日记录药品销量并上报镇市场监管部门。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零售药店负责登记实名信息并及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上报柳市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追踪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二)环境监测 1.冷链食品及外环境监测。镇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镇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加大对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冷链食品的监测力度,加强市场摊位、排水系统中污水等外环境的监测。采集的冷链食品及外环境(污水及环境涂抹物)样本每周各不少于20 份。 医疗机构环境监测。镇卫生健康部门至少选择一家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定点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环境监测点。每周采集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地面、墙壁、物体表面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周样本量不少于 30 份。 (三)其他监测 1.舆情监测。加强对新闻媒体、自媒体、专业机构等各种途径发布的涉疫信息的主动监测、判断和核实,密切关注国内外政府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建立热线电话或网络平台,鼓励公众提供疫情线索或进行疫情报告,将相关信息报至镇防控办核实,查实后予以快速响应处置。 2.应急监测。发生疫情后,各村(社区)应根据防控需要组织开展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应急监测。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依托省、温州市、乐清市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建立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信息分平台。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监测预警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 镇防控办要落实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发热门诊监测,柳市学区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柳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海关部门要利用入境人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系统,柳市宣传办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实现与预警响应信息分平台的对接,及时做好每日信息上报工作。发挥智能化信息技术优势,定制生成各类监测数据报表,实现每日、每周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展示与自动化分析。 (二)开展风险评估,完善预警监测机制 要建立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由镇防控办上报市防控办,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及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工作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态势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基于预警响应信息分平台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综合考虑省内外疫情形势、本地防控能力、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作出评估研判。当发生(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应启动专题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乐清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1.我镇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发病前 14 天内未离开我镇; 2.镇域外或我市发生本地暴发性疫情、社区传播疫情; 3.我镇冷链食品、相关环境监测检出新冠病毒呈阳性; 4.我镇相关从业人员中检出新冠病毒呈阳性; 5.各部门监测数据异常,需要进行研判。 柳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 柳政发〔2020〕1号关于印发《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柳市镇应对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检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