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330382115380
乐清市温家便利店
方兴平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新兴南路22弄1号
330382115196
乐清市蒲岐旭萍超市
陈建阳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蒲岐镇南门街村
330304112906
乐清市芙蓉林毛希便利店
林毛希
乐清市芙蓉镇下湾村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2021 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