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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发布日期: 2021- 10- 20 14 : 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330382115380

乐清市温家便利店

方兴平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新兴南路22弄1号

330382115196

乐清市蒲岐旭萍超市

陈建阳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蒲岐镇南门街村

330304112906

乐清市芙蓉林毛希便利店

林毛希

乐清市芙蓉镇下湾村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2021 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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