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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04/2021-190946
  • 组配分类:
  • 普通教育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对2021学年第一学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0- 08 15 : 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区,各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减轻家庭生活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21〕38 号)和《温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基〔2021〕115 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 2021 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21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督查阶段及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2日—10月15日)。各学校要开展全面摸排和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填写《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表》(见附件1),并于2021年10月16日前交所在学区,学区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普教科。

(二)专项督查阶段(2021年10月22日—10月31日)。市教育局根据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及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复查,对相关学校开展专项督查。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三)严肃查处阶段(2021年11月1日—本学期末)。市教育局建立重点学校课后服务蹲点督查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62521704、62523805),建立全市常态化巡查监管队伍,并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和明查暗访,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并实行责任追究,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校长追究责任。

三、督查内容

课后服务的申请程序(重点核查家长问卷调查情况等)、“一校一案”实施方案(服务时间、课程安排、人员调配等)、经费管理(收取和使用是否合理合规等)、安全保障等。

四、督查方式

听取校长汇报、实地查看、资料查阅、师生座谈、问卷调查、家长随访等。

五、督查要求

(一)督查档案要求

学校对课后服务工作实行专项管理,提供以下材料: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课后服务申报表(附实施方案)、乐清市XX学校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乐清市XX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协议书、告家长书原件及回执、财务档案、学生名册档案、安全管理档案等。

(二)督查整改建议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做好前期自查工作,并对督查组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做出整改时间承诺,落实整改方案。

(三)督查结果汇总

专项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长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报告和《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附件2)上交市教育局普教科。

六、督查组织

本次专项督查由市教育局普教科牵头,纪检监察组参与,政工科、计财科、校安科、学区配合。各督查组将按照《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督查安排表》(附件3)对相关学校进行督查。

附件:1.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表

2.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

3.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督查安排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表

年  级

班级

每周托管时间

托管方式

托管人数

每日托管起止时间

托管

费用

有无搭车收费

清退情况说明

校长签名:

备注:各年级段可根据托管方式以及托管时间不同分类统计。

附件2

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

督查内容

督查记录

登记报名程序的规范性:课后服务活动方案(申请表)是否备案,学生申请和协议签订是否落实,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是否公示等。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主自愿的原则。

托管内容的规范性:课程设置、管理人员等。课后服务可以实行“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由家长和学生自主进行选择。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包括开展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特色课程。学校可结合实际,做好课后服务“一校一策”“一校一特色”。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不带书包回家,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托管时间的规范性:在正常教学日期间,学校应每天开展放学后托管服务 (即“5+2”模式),每周 5 天,每天托管服务时间不少于 2 小时。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夏令时为18:00、冬令时为 17:30),学校根据学段总课时安排,可分时段灵活机动实施,实行“一校一案”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午间服务。 初中晚自习服务为晚餐后再托管两个课时,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实行错峰离校,并允许学生早退。

服务收费的规范性: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 1-2 年级每学期不高于 850 元/生;3-6 年级每学期不高于750元/生。学校根据服务时段科学合理收费。初中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不住宿的每学期不高于 1500 元/生;住宿的每学期不高于2000 元/生。学生餐费由家长自行承担。

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教职工报酬和管理费用以及分配方案等。学校要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托管服务费每学年结算一次,不留结余,也不得亏空。

托管管理的安全性:校舍设施安全、托管安全保障制度、应急预案等。如:是否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加强管理;学生进出学校考勤登记情况,是否做好交接工作;查看学校是否对学生晚自修或住宿进行管理。

学校校内托管工作主要亮点和实际困难

督查组意见

督查组人员:

附件3

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督查安排表

学区

组别

组长

组员

学校名称

大荆

第一组

王小强

高仲辉

大荆镇一小

大荆镇一中

万显勇

大荆镇三小

雁荡镇五小

杨复生

雁荡镇一小

雁荡镇一中

虹桥

第二组

王旭良

李华明

虹桥镇一小

虹桥镇一中

刘胜飞

虹桥镇二小

虹桥实验中学

阮剑全

虹桥镇三小

虹桥镇九小

城区

第三组

余月芙

姚艳艳

城南一小

城南一中

叶彬彬

市实验小学

城东二中

第四组

黄乐建

王笃海

建设路小学

乐成实验中学

金  泉

翁垟一小

翁垟一中

第五组

陈海平

张公贵

丹霞路小学

乐成一中

卢米东

乐成一小

晨曦路小学

柳市

第六组

郑加平

蒋和平

柳市镇一小

柳市镇一中

周  忠

柳市镇二小

柳市镇六中

章永权

柳市镇三小

柳市镇实验中学

第七组

刘衡山

屠乐勇

北白象镇一小

北白象镇中

应光强

北白象镇二小

北白象镇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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